原告滨州德来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裕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欧建劳务有限公司、金乡县春波商贸有限公司、济南翼展广告有限公司、济南御峰置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2023)鲁0191民初5830号开庭公告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8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191民初5830号

金乡县春波商贸有限公司、济南翼展广告有限公司、济南御峰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德来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裕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欧建劳务有限公司、金乡县春波商贸有限公司、济南翼展广告有限公司、济南御峰置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山东裕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欧建劳务有限公司、金乡县春波商贸有限公司、济南翼展广告有限公司、济南御峰置业有限公司连带支付原告票面金额137376.3元及利息(自汇票到期日2021年8月26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500元由五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10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地  址:济南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308

联系人:张斌法官                电 话:0531-8887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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