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191民初5664号
济南瀚弘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朱德仓诉被告济南瀚弘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即2023年10月18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邮编:250101 电话:(0531)8898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