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191民初4146号
山东绿美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尚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济南盛仕达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国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中腾双创置地有限公司、山东绿美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尚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德盛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济南浩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南盛仕达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连带支付票据款10万元及利息(以票据金额1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概险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地 址:济南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3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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