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191民初5220号
山东玖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淄博宝盛达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万泰电器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玖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淄博宝盛达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即2023年9月27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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