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191民初3765号
王占超,邢苟龙,山东炫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光强与被告王占超,邢苟龙,山东炫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2023年8月07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起诉要点: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2年9月29日解除;2.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剩余房屋押金750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剩余房屋租金525元;4.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剩余房屋保洁费326元;5.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剩余物业费26元;6.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剩余水费21元;7.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剩余电费54.5元;8.本案的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联系人:郭瑞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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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