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鲁0191民初2712号判决公告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3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鲁0191民初2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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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贤贤与被告济南高新开发区花想容养生美容中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23)鲁0191民初27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济南高新开发区花想容养生美容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李贤贤服务费6379元及利息(以6379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李贤贤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济南高新开发区花想容养生美容中心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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