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191民初3392号
行讯云(山东)大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电桩一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行讯云(山东)大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20000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以上欠款1120元、违约金5700元。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等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8月1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地 址:济南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312室
联系人:夏珍法官 电 话:0531-88897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