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法院践行“两山”理念 筑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屏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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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07日 | ||
长清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用阳光司法守护山水长清”,积极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建立“三个机制”,实现“三力驱动”,今年以来,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60件,为打造“生态文明样板区”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建立专业审判机制,凝聚审判资源整合力。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科学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实现审判质效提升。发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加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民事侵权案件的审理力度。截至目前,共审结3件私采“糠砂”等非法采矿罪案件、26件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严惩涉环境资源犯罪,形成强大震慑。注重生态环境恢复。在双泉镇设立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启用“补种复绿”山体生态修复计划,种植蜀桧、黄栌、刺槐及爬山虎等苗木,共栽植苗木2293株,最大限度地恢复环境资源原有的生态容量和生态功能。 二是建立内外联动机制,提升环保同频共振力。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环境资源审判庭牵头,立案庭、执行局、行政庭等为成员部门,召开会议6次,分析研究旅游、环境资源案件在证据认定、审判理念、裁判尺度等方面的问题,推动立、审、执有效衔接,凝聚环资审判内部合力。发挥人民法庭治山理水前沿阵地功能,坚持把旅游、环资审判同诉源治理有机结合,设立旅游环资巡回法庭,并在灵岩寺、大峰山等景区设立巡回审判工作室,实现环资案件就地审判。强化外部联动。邀请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十几家单位,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联席座谈会3次,共同分析环境保护形势、制定应对措施、开展环境整治等工作,构建立体化、多方位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形成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的外部合力。 三是建立多维宣传机制,扩大依法保护影响力。充分利用“山东省青年文明号宣传周”“五四青年节”、全国旅游日等宣传节点,组织干警走进景区,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10余次,提升公众法律素养。充分运用融媒体平台,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件和环境资源司法重要新闻5次,扩大环境资源审判影响力,我院审理的失火罪、非法狩猎罪、非法采矿罪等典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大众日报、济南日报等媒体重点报道,点击量200余万次。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推进环资审判文书网上公开,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功能,就涉及公共利益的环境资源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实时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旁听庭审5次,不断增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公信力。加强学术资源共享。成立旅游环资法学会,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辖区高校专家教授担任人民调解员等方式,开展类案研判、学术研讨3次,为审判团队提供更多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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