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 | 槐荫法院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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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21日
【基本案情】
李某与某装饰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槐荫法院判决:某装饰公向李某支付欠付的劳务费4850元。本案立案执行后,经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某装饰公司是从事装饰装修工程的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而停工,法定代表人希望通过小微企业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使公司尽快恢复经营,但公司已被限制高消费,无法满足银行贷款资质。执行法院告知被执行人,如积极履行义务,法院可向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解决公司融资困境。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依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后,执行法院及时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帮助被执行人顺利解决融资困境。
【典型意义】
槐荫法院注重对中小微企业的保护,通过调查走访了解企业经营困境,主动运用信用修复机制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同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改善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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