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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玻璃雨棚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拟进行玻璃雨棚的制作和安装,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予以采购。

    预算:2.7万元

  一、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钢结构安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根据现有场地设计玻璃雨棚,玻璃雨棚长约4.4米,宽约2.7米,具体尺寸自己根据现场勘测情况而定,玻璃雨棚采用钢结构,棚面采用钢化玻璃,铝板收口,加装石材挡水台。玻璃雨棚要做到安全性、美观性、实用性、经济性相结合。

    4.钢结构所用钢材、钢化玻璃、铝板收口及五金标准件等辅助材料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钢结构和固定的设计及施工应当符合国 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投标人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相关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统一现场勘察时间: 2022年10月19日上午9:00。

    勘察现场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531-89257468

    6.投标人应给出详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设计方案需要加盖有钢结构设计资质单位的公章;施工方案落实每个阶段实施工作的详细计划及人员安排,进度计划,质量保证,安全措施等。设计和安装方案应当切合实际。

    7.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10:00。

    8.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21021日9:00-15:00。

    截止时间:20221021日15:00。

    递交地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10房间。

    9.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材料(材料一式份,无需胶装,须密封,可密封在1个资料袋内):

    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文件、质保承诺、设计方案、建设方案。

    上述文件需加盖公章,其他材料不要求提供

    10.投标书应注明主要材料的品牌、型号和规格。

    11.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组成评标小组综合评标(后附评分标准)。

    12.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应设计出玻璃雨棚效果图及施工图,经甲方确认后进行施工,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出。设计方案不应超过预算资金,按设计方案实行结算审计后据实结算。

    1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自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生效与甲方确定图纸后25个日历日内竣工。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交付地点:济南市纬二路66号院内。

    14.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 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同时缴纳合同金额10% 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成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70% 的工程款。

    15.质量要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质保期为两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报价说明:

    1)现场勘查后由投标人出具设计建设方案,报价需包含完成本项目必须提供的工具以及辅材、安装、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措施费、基础挖土方等清单漏项包括但不限于这些所有相关费用,投标人需综合考虑整体情况,报价包含完成项目的一切费用。

    2)工程所用材料由供应商购买,但材料进场前,其产地、品牌、质量、价格必须经采购人验收确认。

    3)以上报价包含所有税费等费用。

  二、项目地点、联系人

    1.项目地点:济南市纬二路66号

    2. 勘察现场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 89257468

    3.报名、递交投标文件联系人:邢老师,电话:89257417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3日

  

  

  

  

  评分标准

  

  序号

  评 分

  项 目

  评 分

  细 项

  评分标准

  1

  报价部分(30分)

  最终报价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2

  技术部分(70分)

  材料情况(10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满足国标,主材(棚面、钢材)提供样品,品牌等,每有一项缺项扣3分;

  效果图及设计方案

  (15分)

  效果图满足使用要求,整体美观,结构设计安全可靠,方案总体布置及场地利用合理,造型功能满足要求,经济合理,每有一项缺项扣1分;

  实施方案(15分)

  根据投标人就本次招标要求所做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满足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保证措施可行等,包括科学性、合理性、主要施工方法可行等。每有一项缺项扣3分;

  质保及工期

  (10分)

  满足要求得10分,每有一项缺项扣5分;

  安全防疫

  (10分)

  有且符合安全文明措施,防疫措施完备等,有每项不可行或不合理扣1分

  实力及业绩

  (10分)

  有类似工程业绩,每一项得2分,提供合同原件,最多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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