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受理条件
  • 作者:立案庭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7日

  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其起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起诉人应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起诉应有明确的被告;

  三、起诉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起诉应属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应当向法院提交相应的材料:

  一、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诉是公民的,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组织机构执照(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起诉人应提交证实起诉法律关系存在的合同、票证或证实其权益受到损害和受损程度的证据。

  四、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离婚案件要提交结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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