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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母亲河!东明法院公开审理首例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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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9日下午,东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冯某某、宋某某、李某某非法采矿罪一案。该案是东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自2020年4月17日设立以来审理的首例涉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由东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蓝涛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担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县河务局等相关部门人员旁听审理。

  被告人冯某某、宋某某、李某某于2019年8、9月份,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黄河河道内,使用采砂船通过围堰抽水淤砂的方式,从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抽取河砂进行出售盈利,影响黄河行洪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整个庭审规范有序、有条不紊,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东明法院将不断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为建设美丽东明、生态东明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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