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曹县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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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出发当夜归,风雨兼程使命催”。历经14个小时的紧急行程,执行干警房帅等终将被执行人曾炯喜押进曹县拘留所,依法拘留被执行人曾炯喜15日。
据悉,因做生意需要,被执行人曾炯喜在2010年6月至8月期间多次向申请人王美娥借款,计100万元,约定月息利率15‰。借款到期后,曾炯喜以各种理由推托未还。判决生效后,王美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受理后,立即与曾炯喜联系,但曾炯喜拒收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以及传票等法律文书。执行干警先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曾炯喜老家福建省东山县查找,均无结果。
5月24日8时许,执行干警房帅接到申请人王美娥的电话,称:被执行人曾炯喜现在在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某一企业任总经理,并举报了曾炯喜确切地址。得到这一举报后,执行员额法官房帅觉得机不可失,当即向执行局负责人秦刚进行了汇报,经批准决定当即出发。8时30分,一上班,执行法官房帅带领法官助理李攀,司法警察刘华清等4人立即驱车前往安徽省淮北市。执行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车内执行干警们的心出揪成一团,不仅考虑到曾炯喜任职公司员工的阻挠,也考虑到异地执行有困难,更担心老赖的再次逃跑。五个小时后,执行干警到达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执行干警立即向相山区人民法院寻求协助。相山区人民法院积极派员协助执行。14时许,执行干警在曾炯喜任职的公司将其抓住,执行干警依法对拒不配合并频频设置障碍的曾炯喜采取了强制措施。然而,曾炯喜并未就此罢休,在被带离的过程中声称自己患有传染性疾病,并当场掀衣让执行干警查看。在此情况下,为确保不出现意外情况,执行干警立即按照事先准备好的预案,带曾炯喜前往淮北市中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后,再次揭穿了曾炯喜谎言。
返回时,天色已晚,告别相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后,为了安全考虑,决定连夜返回曹县。途中,执行干警饿了吃碗泡面,渴了喝瓶水,一路上法警轮流开车,奔波14个小时,行程千里,5月25日凌晨2时,逃避执行数月的“老赖”曾炯喜,终于去了他该去的地方——曹县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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