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陆成武县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随着车辆保有量的急剧增加,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在众多的人伤理赔中活跃着这样一批人,他们专门寻找因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以代理人的身份与受害人签订代理合同,并约定超高“代理费”,这批人业内被称为“人伤黄牛”。
案例一
原告孙某诉被告李某、阳光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孙某与法律咨询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约定由法律咨询公司代为起诉、鉴定、调解和诉讼,并在孙某收到全部赔偿款后,收取除医疗费以外部分的10%作为办案费。后原告孙某发现所谓的代理人不具有代理资格且收费过高,与法律咨询公司发生矛盾。
案例二
原告王某诉被告张某、平安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王某在住院期间与“黄牛”达成一次性买断协议,由“黄牛”一次性赔偿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105000元,王某配合“黄牛”到法院起诉等,所获得赔偿数额归“黄牛”所有。后该案经鉴定调解,最终赔偿数额为195000元,本来该受害人得到的赔偿款被“人伤黄牛”截取了近一半。
“人伤黄牛”以法律咨询公司的名义,专门为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伤残鉴定和保险理赔等一条龙服务。为寻找目标,他们在医院各个科室扫床,主动询问受伤原因和伤情。同时为了获得对方信赖,对于部分伤者还可以帮忙垫付医疗费用。并以有办法代为主张高额赔偿金为由骗其签订合同,并约定高比例提成。这一波操作下来,本来伤者应得到的赔偿金被“黄牛”提走一部分,使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更有甚者,在保险事故中提供虚假证据材料,伪造病例,出具虚高的伤残鉴定,从而骗取高额的保险金。这种情况有可能还会构成保险诈骗罪。
温馨提示
成武县人民法院道交审判庭温馨提示:
一不。不可轻易相信陌生人。伤者尤其是农村老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不要轻易相信允诺可帮助获得高额赔偿的陌生人。决不签署“买断协议”,切勿将个人投保、出险、就医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二专。专业问题找专业人员。如遭遇交通事故,需要法律咨询,应寻找专门的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如确需委托代理人,应审查对方是否有执业证,收费是否合理。同时,如家庭确实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到当地司法局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三问。在办理理赔等保险业务时,可直接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热线,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调解。同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充分与家人朋友沟通。切勿向“人伤黄牛”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