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德州中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开启院校共建共享合作,共商培育复合型、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推动法院工作和法律教学科研深度融合发展。德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孟祥刚,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冯果分别致辞,作为双方代表签字,并为教学实践基地揭牌。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育生主持签约仪式。
孟祥刚院长在致辞中指出,此次签约仪式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山东省委、德州市委关于“对标对表、担当落实”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的全新探索,对加快法院专家型、学者型人才培养,实现与高层次、高水平院校共享资源,提高德州法院队伍专业素质和司法能力具有重大意义。武汉大学是全国“双一流”重点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也是“双一流”学科,在全国法学界享有盛誉。德州中院将以开展战略合作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注重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共享,促进融合发展,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冯果院长在致辞中对德州中院一行表示欢迎,介绍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力量及人才培养等情况。他指出,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有着天然的联系和良好的互补,共建教学实践基地为双方开展院校战略合作,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提供了优质的平台和良好的契机。武汉大学法学教育历史悠久,底蕴深厚,以“培养高品位、高素质、高水平的治国之才”为目标,高度重视司法实践能力的培养。下一步,双方要加强交流,丰富形式,拓宽平台,全面深化院校战略合作,共同为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武汉大学法学院部分教师代表,德州中院赴武大法学院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员参加签约仪式。
6月11日,德州中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开启院校共建共享合作,共商培育复合型、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推动法院工作和法律教学科研深度融合发展。德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孟祥刚,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冯果分别致辞,作为双方代表签字,并为教学实践基地揭牌。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育生主持签约仪式。
孟祥刚院长在致辞中指出,此次签约仪式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山东省委、德州市委关于“对标对表、担当落实”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的全新探索,对加快法院专家型、学者型人才培养,实现与高层次、高水平院校共享资源,提高德州法院队伍专业素质和司法能力具有重大意义。武汉大学是全国“双一流”重点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也是“双一流”学科,在全国法学界享有盛誉。德州中院将以开展战略合作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注重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共享,促进融合发展,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冯果院长在致辞中对德州中院一行表示欢迎,介绍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力量及人才培养等情况。他指出,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有着天然的联系和良好的互补,共建教学实践基地为双方开展院校战略合作,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提供了优质的平台和良好的契机。武汉大学法学教育历史悠久,底蕴深厚,以“培养高品位、高素质、高水平的治国之才”为目标,高度重视司法实践能力的培养。下一步,双方要加强交流,丰富形式,拓宽平台,全面深化院校战略合作,共同为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武汉大学法学院部分教师代表,德州中院赴武大法学院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员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