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责任制改革专项督察组来平原法院督查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官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根据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5月30日下午,省司法责任制改革专向督察组组长步士金等一行四人到我院督察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密荣、政治部科员王玉浩,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李秀政及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处长于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和田等人陪同。
会上步士金组长介绍了此次督察的程序和重点内,并分四个阶段进行了督察。
第一阶段,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厚德顺向督察组汇报了我院在司改工作中具体的做法、典型经验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笫二阶段,督察组在全院干警中抽取了6名人员进行了单独交流,这6名人员包括院长、政治处处长、刑事入额法官、执行入额法官、未入额人员及院章管理人员。
单独交流内容包括
一是团队的组建、人员构成、是否双向选择、法官与助理的分工、合议庭的组成等等;二是院领导办案情况、案件公示情况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机制;三是裁判文书的签发人;四是领导是否干预办案;五是有无专业法官委员会,专业法官委员会和审委会的区别;六是有无分管领导及综合部门人员入额后仍在综合科室且不办案的;七是法官助理是否参加合议庭;八是裁判文书如何签发。
第三阶段,抽取6名人员进行了集中座谈,这6名人员包括院领导(2名)、民事法官、纪检人员、未入额人员及书记员。集中座谈主要是围绕司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展开,我院干警在以下几个方面与督察组领导进行了交流汇报:一是员额法官的补充、上下级法院遴选、法官退出退休机制的健全与完善;二是年轻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补充方式;三是庭长的责任权利详细清单;四是庭长与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的责任承担问题;五是事业编制人员无车补和绩效奖金,工作积极性不高;六是聘任制书记员工资待遇低,流动性强;七是绩效奖金地区发放不一致,差额大;八是案件质效提升是否切实提升等。
第四阶段,座谈后督察组翻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并查阅了院领导的卷宗。
督察组一行对我院有力推进司法责任改革工作给予肯定评价,同时要求我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查缺补漏,再接再厉,完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措施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