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严谨 办案精细”-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2018年02月07日
作者:平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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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严谨 办案精细”-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2月5日一大清早,当事人贾某赶到王凤楼法庭,向王凤楼法庭干警周玉超、张树群送来一面写着“执法严谨 办案精细”的锦旗,对周玉超、张树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严谨执法一心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2017年11月14日第一被告与原告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第一被告驾驶实际车主为第二被告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将原告的成品纸(合计重量约33吨)运往河北省某彩印厂。原告为被告安全装车后,被告将货物从原告处运出,货物送达到目的地卸车时,收货方发现纸有损坏,原、被告协商卸车后按实际损失再协商赔偿事宜,卸车的过程中被告未等把货物全部卸完便把车强行开走,卸车后经称重确定被告在运输过程中共造成11.33吨成品纸损坏,被告车辆开走时尚有557.3千克成品纸未卸载。原告多次向二被告要求处理此事,被告拒不配合,为此,根据法律规定,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平原人民法院。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我院王凤楼法庭干警周玉超、张树群及时与原告、被告沟通并召集一起进行调解,经过大量的释法析理和思想疏通工作,最终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使双方达成和解。
原告某公司诉被告金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1月5日立案。原告于2018年2月2日向平原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群众利益放心田,
深入调查在庭前,
寓教于庭审之间,
判后再帮解困难。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我院干警严谨办案的认可,也是对平原法院的激励,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