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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学习,走出平原之——青岛城阳区法院学习调研

2017年05月31日
作者:平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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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5月11日,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胜利,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姜明带领芦锋、王曰岗两名同志到青岛市城阳区法院考察学习破产审判工作,受到了青岛市城阳区法院的热情接待。青岛市城阳区法院院长殷延辉院长会见了我院考察团一行。城阳区法院副院长杜均海带领民二庭隋立军庭长、执行二庭胡绪庆庭长及部分破产审判法官与我院一行举行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城阳区法院详细介绍了该院的破产案件的受理及审判情况,执行转破产的程序流程,破产案件审判力量的配备及破产审判中的相关经验。我院从执行转破产程序的启动、执转破案件的立案审查、破产案件的审理三个方面共提出十六个问题与城阳区法院的破产及执行法官进行了交流。由于事先进行了沟通,双方准备的都较为充分,对每个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其中执行转破产程序的启动方面,城阳区法院方面还准备了专门的书面材料,并将其制定的执破程序衔接的意见讨论稿,及实际使用的需要材料名目进行了分享。

  通过城阳区法院的考察学习,我们发现:我院与城阳区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存在一定差距。城阳区法院在2017年2月初即审结了全省首例执行转破产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后续的执行转破产案件、破产重整案件正陆续受理。城阳区法院的执行与民二庭的衔接比较顺畅,全院一盘棋,在执行与破产工作的衔接上,共同研究,共同应对,不推诿责任。

  通过此次考察,我们对执行转破产的具体程序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细节方面的疑惑也得到了解答,同时对破产案件审理中困扰的一些问题也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讨论,面对一些上访、职工安置、财产处置等共性问题,对府院联动的必要性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我们认为,破产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党委的领导,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我们下一步准备建立一种党委领导,法院主持,政府推动的破产审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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