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3日到17日,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市克拉克郡法庭连续举行了5次听证会,琳达?贝尔法官听取证据以决定辛普森是否在2008年的抢劫案审理中没有得到合理有效的辩护,是否应获得重新开庭受审的机会。
辛普森在美国司法历史上是一个标志性人物。1995年这位大名鼎鼎的美式橄榄球明星的杀妻案轰动全国,强有力的证据显示辛普森就是杀害他前妻的凶手,但由于美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无罪推定”和举证“超越一切合理怀疑”原则,他被宣判无罪,但他由于意外导致他人死亡的民事责任被判赔偿3300万美元。
无法再打“种族歧视”牌
辛普森在该案后淡出了公众的视野,直到2008年他在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由于抢劫、故意伤害、使用致命武器等十二项罪名,被判有期徒刑33年,监禁执行9年后允许保释。
2007年9月,辛普森及5名共犯在拉斯维加斯市王宫酒店的一间客房内,持枪抢劫两名体育纪念品交易员占有的上百件珍贵签名纪念收藏品。辛普森本人没有持枪,在法庭中辛普森称他只是要回属于自己的物品并没有抢劫。
他的共犯中有人恐吓两名交易人,并朝他们挥舞枪支,辛普森没有接受检察官提出的“辩诉交易”(即主动认罪以获得相对低的刑罚),2008年10月3日辛普森在拉斯维加斯抢劫案中被判有罪。
辛普森当时的律师耶鲁?格兰特在2008年10月10日向法院申请重新开庭,格兰特辩称因为给辛普森定罪的陪审团有种族歧视的嫌疑。“种族”这一概念在美国社会非常敏感,在法庭上则更是如此。
辛普森著名的杀妻案中,许多人认为他被判无罪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辩护律师打了“种族歧视”牌。1995年辛普森杀妻案中的12名陪审员有8名是黑人,辩护律师含沙射影地指出案件证人之一的警官马克?福尔曼指控辛普森的原因就是:辛普森是黑人?黑人就应该与杀人犯罪有联系么?
围绕福尔曼警官的大量线索也随即浮出水面,《纽约客》杂志专栏作家杰弗逊?涂宾发现,福尔曼警官在洛杉矶警署曾经申请过提前退休的退休金,原因竟然是他自己承认自己因为太恨黑人,太歧视黑人而无法正常完成一个警员的职责。结果他的申请被洛杉矶警署驳回,要求他不能提前退休,继续当警察。
另外,洛杉矶因为白人警察歧视虐待黑人罪犯而臭名昭著,这种城市的历史和格局非常有利于支持辛普森辩护律师的理论,即辛普森是如何被歧视被陷害的。辛普森被判无罪时,美国全国出现了截然相反的两种态度,黑人都拍手称快,白人都捶胸顿足。
在2008年辛普森抢劫案中律师也想利用种族歧视这一点为辛普森翻案,他的理由是给辛普森定罪的陪审团无一例外都是白人,他们对黑人有着根深蒂固的歧视,同时也因为辛普森本人杀妻案的影响,在审理抢劫案时,不可能给予被告完全公正的判决。最终这一理由没能挽救辛普森。
2009年9月4日,内华达州最高法院驳回了辛普森抢劫案的保释请求。2010年10月,内华达州最高法院驳回了辛普森抢劫案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2013年再次开庭时,律师无法利用陪审团和辛普森的种族问题大做文章,因为这次开庭是法律程序问题,根本没有陪审团。琳达?贝尔法官没有当庭宣判,她在庭审后表示会在日后发布书面裁决,没有说明具体宣判时间。
要求重审依据宪法权利
在辛普森这次上演的法庭大戏中,他向法庭申诉,要求法院对2008年抢劫案生效并开始执行的判决重新审理,依据是:他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律师辩护协助,即所谓“无效辩护”。
这一申诉理由的来源是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六条,即美国权利与自由法案(BILLOFRIGHTS)。这项法案在美国建国初期写入宪法,以保证美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基本权利。
要以“无效辩护”为理由翻案,要满足极难达到的证明标准,被告的辩护律师需要证明以下两点:首先是原辩护律师的表现没有充分为被告提供法律保护;其次,如果没有律师的过错,被告将得到不同的判决结果。
到底什么是“无效辩护”呢?美国的判例法在这个问题上的发展经历了漫长及有趣的历史。最极端的案件包括:有的刑事辩护律师喝得酩酊大醉为被告开庭,法庭没有采纳被告“无效辩护”的翻案理由,维持了有罪原判。
有一位辩护律师已经病入膏肓,身体极度虚弱,头昏眼花着还为被告开庭,法庭没有理睬被告“无效辩护”的请求。有的辩护律师患有经神失常,甚至在陪审员面前大谈自己的幻觉,法庭认为这不是“无效辩护”。还有一桩刑事案件中,被告的辩护律师居然在开庭时睡着了。法庭最终没有翻案,判定这也不是“无效辩护”。
在辛普森这次向法庭提交的申诉中,列出了19个理由。其中包括他的前辩护律师耶鲁?格兰特告诉他向体育收藏品的交易员要回自己的东西是他应有的权利,以及格兰特当时没有告诉他检察官向他提出了“辩诉交易”。格兰特在庭审中的证言否认了上述理由。
辛普森的其他5个共犯接受了“辩诉交易”,他们中虽有人持枪,犯罪行为比辛普森本人更严重,但共犯全部与检察官达成协议,同意在法庭上指认辛普森的罪行,这5个共犯都已经服刑完毕,重获自由。
虽然辛普森本人在抢劫中没有持枪,但根据刑事诉讼法,他的共犯的罪行同时也认定是他的罪行。笔者认为辛普森的“无效辩护”理由不足以支持他获得重新开庭的机会。
18年看美国社会“种族”变迁
1995年辛普森杀妻案,是关于美国明星生活、凶杀谜团、贫富分化、司法体系的故事,但更体现了美国社会当时的种族分化。不夸张地说,在1995年美国的白人和黑人在司法体系和文化含义上,有着截然不同的境遇。笔者认为:综合整体证据判断,如果当时审判辛普森的陪审团多数成员是白人,辛普森肯定会被定罪甚至判处死刑。
13年后的2008年,在辛普森抢劫案发生时,美国人对种族的认知已经今非昔比。也是这一年,美国人第一次清醒地看到,自己的国家有可能出现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辛普森的律师再次提到陪审员的种族问题时,没有得到任何料想的效果,法院没有赞同种族问题影响了判决的公正,驳回了上诉。
18年后的2013年,辛普森申诉案的庭审过程中,笔者正好在拉斯维加斯,克拉克郡法庭位于市中心,开庭时间是下午,笔者经过法庭时并没有看到万人空巷的情景,案件没有得到想象中的媒体关注。
这是65岁的辛普森的最后一搏么?他在2008年被判33年有期徒刑,若没有获得保释机会,他将在监牢中度过余生。即使获得保释机会,他走出监狱的那一刻也有70岁高龄。
如果辛普森真的杀害了前妻,由于法律体系的瑕疵,没有得到制裁,在对抢劫案的申诉案中,他的命运将何去何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会不会在抢劫案中得到应有的惩罚?笔者在密切关注克拉克郡法庭对辛普森的申诉判决。
摘自:《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