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128G的手机实际内存只有112G,这是大多数消费者都会遇到的事情,这些差额部分被手机自带的系统软件所占用。实际上,手机系统占用部分内存的情况早已是行业共识,有的厂商在宣传时也会将内存占用情况标注在官网中。此外,厂商也表示手机行业的1G与消费者看到的1G计算单位不同,手机内存与宣传不可能完全相同。
不过,对于手机用户而言,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手机内存“缩水”,均会给消费者带来不舒适感。“我买的手机128G内存,但打开一看可使用内存只有112G,那是不是应该收我112G的钱,还是说收128G的钱是合理的?”某明星的一席话,其实也是众多消费者的心声。
手机内存“缩水”不能只让消费者被动承担。即便手机自带软件必须占用内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经营者应当确保其提供的商品信息真实、全面、准确,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因此,商家应该将内存占用情况明明白白地告知消费者,况且这并非难事。比如,在产品标注上,可以突出说明手机总内存或者可使用内存具体是多少,从而减少消费者误会。即便“手机行业的1G与消费者看到的1G计算单位不同”是客观事实,手机厂商也应该做好解释,这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基本尊重。
但从根本上来说,厂家无权在手机上预装软件,应把软件安装的主动权交给用户,尽可能给硬件减负。工信部就曾出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手机厂商减少预装APP,或非必需APP可下载,以保护用户权益。于此,手机厂商理应遵从规则行事,对手机内存一事进行整改优化,不能一如既往地让消费者被迫接受内存“缩水”。
(摘自2021年4月17日《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