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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精神与“案多人少”难题破解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30日

  如何破解“案多人少”这个难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已经成为当下人民法院必须正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邹碧华精神无疑给出许多启示,我们应该学习好、运用好、传承好邹碧华精神,深入挖掘其精神实质,并学以致用,有效应对司法难题。

  日前,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再次指出“案件增幅较快,案多人少问题更加突出”。如何破解这个难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已经成为当下人民法院必须正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邹碧华精神无疑给我们许多启示,特别是他面对困难勇于担当的敬业精神、处理案件精湛高超的审判技能、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审判管理的创新举措,为提高审判质效、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提供了清晰可循的路径,这是一条符合我国法院当前现状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所以,我们应该学习好、运用好、传承好邹碧华精神,深入挖掘其精神实质,并学以致用,有效应对司法难题。

  一、坚定理想信念。信念坚定是邹碧华精神的核心内容,也是邹碧华同志在短暂而厚重的人生中克服一个个困难,向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目标砥砺前行的原动力。邹碧华同志不论是作一名法官还是作一名院长,都把坚定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把修身立德放在首位,牢记人民法官的作用定位,坚决做国家法律的执行者、人民利益的捍卫者、社会矛盾的裁决者,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展示了当代法官的崇高思想境界。正是这种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而忘我的精神,指引着邹碧华同志审理了一系列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提炼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审判经验、创设了一系列尊重审判规律的司法改革机制、建立了一系列司法为民便民措施。其中,他以问题为导向,在调研、论证基础上推出的《群众接待场景65例》、《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两项制度,让当事人、律师界深切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是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具体体现,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可见,邹碧华精神完全符合“三严三实”对法官职业的内在要求,邹碧华同志是人民法官做人、谋事、创业的楷模和典范。今天我们学习邹碧华精神,首先就是要汲取他身上蕴含的正能量,坚定信念、崇法厚德、忠实履职、勇于担当,这是我们在依法治国前进道路上克服一切困难压力的精神动力。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以及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调整,大量新型、疑难、复杂及敏感的案件进入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办案压力与日俱增。笔者认为作为新时期法官的当务之急就是要通过学习邹碧华精神,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力量。广大法官在立足立案、审判、执行岗位认真学习邹碧华精神的同时,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推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审判责任制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制度所产生的制度优势,不断克服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所产生的办案压力,迎难而上,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二、提高审判技能。追求卓越是邹碧华精神的本质特征,也是邹碧华同志在二十七年法官职业生涯中爱岗敬业的集中体现。有专家用“工匠精神”来赞誉邹碧华同志精湛高超的审判技能,来形容邹碧华同志对审判工作的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可谓恰如其分。邹碧华同志凭借普遍认同的执法办案业绩和理论研究成果,成为当之无愧的“专家型法官”;而且特别注重法官职业技能的总结和传承,提炼出一大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广泛使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其中,凝聚他多年心血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法庭上的心理学》等著作已经成为当下法官必备的办案“教科书”,成为当今法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厘清审判思路、提高庭审能力、掌握审判节奏、制作裁判文书的主要参考资料,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审判技能。邹碧华同志凭借自身的法学涵养、专业素质和丰厚技能,不仅赢得当事人、律师的信任和尊重,而且成为广大法官的良师益友。这也是当今激发广大法官主动学习邹碧华精神的重要原因,客观上对提升法官专业化水平、提高法官办案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产生了积极推动作用。面对再审案件数量井喷和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的双重压力,我们要以邹碧华为榜样,勇于担当,率先垂范,在执法办案和纠纷化解过程中,不断提升审判监督水平,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在维护当事人申请再审权的同时维护好生效裁判文书的既判力、在被动审查审理案件的同时主动化解好矛盾纠纷、在发挥事后监督职能的同时发挥好事前引导的作用。在审判监督工作由“事后监督”向“事前引导”延伸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再审案件数量多、种类全和涉及面广的特点,加强对再审案件中类型化问题的研究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统一裁判标准、引导公众行为,防止类似案件再度发生,从源头上减少案件数量。学习邹碧华精神,不断修炼法治素养、提高审判技能,是破解“案多人少”难题的必然选择。

  三、创新审判管理方式。创新是邹碧华精神的时代亮点,也是邹碧华同志引领审判管理工作向信息化要效率、要质量、要服务的生动展示。邹碧华作为上海司法改革的前行者,敢为人先、敢于挑战。他为了完善审判管理系统,撰写了40万字管理心得;他筹建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开通了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排期开庭等服务内容,方便律师办案;他建立了12368热线电话雏形,方便当事人诉讼;他主导开发了信访投诉监控系统,规范信访行为等等,这些创新之举不仅意在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而且都顺应了人民法院审判管理信息化的趋势,借助信息技术向社会敞开大门,缩短了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律师和社会的距离。另外,邹碧华同志积极探索“可视化”审判管理机制,使办案的各个重要节点及其工作要求、标准、成效以及绩效评价等在管理平台上留痕迹、有记录,通过“大数据”的资源集成和应用来优化审判管理方式,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邹碧华的努力、担当与追求,实现了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由传统向科学精细化的跨越,在激发了法官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同时,也为成就中国司法改革中靓丽的“上海模式”作出巨大贡献。“信息化不仅仅是一种工具,而且是一种能力,对于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这既是对人民法院这场信息化“头脑风暴”的肯定,也是对邹碧华创新之举的赞同。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燃灯者”邹碧华精神的引领下,最高法院提出的“借助信息化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届时,依靠信息网络系统、诉讼服务平台,让信息化成为网上办公、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申诉的重要载体,法官办案将更加方便、高效,法院“案多人少”的难题也将迎刃而解。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汪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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