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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首起残忍“灭门案”落槌审结
作者: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20日

  【编者按】2011年3月1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网站公布“2010年度东营法院十大案件”评选结果,“东营中院审结郭汉民故意杀害一家三口‘灭门案’”位列第六,入选理由:该案是东营中院历史上审理的首起灭门案件。为了让更多读者全面了解这一重大刑事案件,让社会上更多的人认识到冲动这一魔鬼给自己、他人和社会带来的痛苦和灾难,养成理性平和、遵纪守法的生活态度,现将该案案情及审理过程介绍如下,提醒广大社会群众珍惜现有生活,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关系。

  “灭门”,一个久远的词汇,连接着一段血亲仇杀的古老历史。随着现代法治社会的建立,这个古老的词汇早已淡出人们的视野,或许只有在古装影视剧作中才能看到如此的血腥场景。然而,就在人们尽享安定和谐幸福生活的时候,一起惨无人道的“灭门案”却在一个黑夜里悄然发生了。

  2010年10月15日,还没到上班时间,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大门前就站满了前来旁听案件审理的群众,人们纳闷儿,在大家合力奔小康的现代社会中,到底什么样的深仇大恨会最终酿成如此悲剧,人们也想看一看,制造这起震惊全市“5﹒16”大案的,究竟是何许人也。

  8时40分,东营中院刑一庭的三名法官准时到达审判庭。虽然三名法官身经百战,审理过多起重特大刑事案件,但今天对他们来说却着实有些特殊。一边是被害人父母高喊杀人偿命,一边是被告人家人提出曾受被害人多年欺压,要求公正审判。如果本案审理中出现点滴问题,都有可能使两家矛盾进一步激化,为今后生活埋下祸根。而且,本案自5月份发案以来,社会反响强烈,备受关注,如何通过案件审理,发挥刑法的震慑、教育和引导功能,使社会沿着正确的法治轨道前行,更是需要他们着重考虑的问题。为了能够达到理想的庭审效果,合议庭的三名法官开庭前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详细审查每一份卷宗材料和证据,了解当事人的家庭生活及案发前的有关背景情况。由于本案除刑事部分外,还涉及被害人双方父母四位老人的附带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民事赔偿责任,更是给这些多年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增加了不少的工作量。

  随着审判长的一声“传被告人到庭”,人们的目光齐刷刷投向法庭入口。伴随一串沉重的脚镣声,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出现在大家面前。此人身高l米7左右、圆脸庞、小眼睛,长相一般,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过往的狰狞早已被满脸的疲惫掩盖。人们无法想象,如此名不见经传的人物,心中会埋藏怎样的罪恶和仇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汉民与被害人张光义因利津县陈庄镇治河二村养猪场使用权问题曾发生争执。2010年5月16日19时50分许,郭汉民再次与张光义发生争吵后厮打在一起,其后郭汉民连杀三人,盗窃机动车一部逃逸,现已抓获归案,因其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起诉书寥寥数笔,描述给人们的只是一个大致的轮廓,法言法语的运用也使人们更加希望了解整个案件的起因和经过。在随后的庭审过程中,随着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多份证据的出示,一个完整的作案过程在人们面前逐渐清晰起来……

  利津县陈庄镇治河二村有一个养猪场,2009年3月18日,郭某等把养猪场租给了郭汉民,6月27日,郭汉民又倒手把它租给了张光义。本来一件和气生财的好事,却因为邻里琐事郭汉民与张光义两家出现了矛盾,以至于见面就吵,甚至破口大骂,就连两家的老人也参与其中,致使矛盾越积越深,虽经多人调和仍无济于事。2010年5月15日上午,张光义的亲戚到养猪场附近拉砖,郭汉民母亲不让,双方又发生了争执。第二天晚上,郭汉民与妻子到村东南鱼池屋子准备休息,看见张光义的黑色普桑车开着大灯停在养猪场大门口,有人从车上下来。当时天下着雨,他隐隐听到张光义和妻子邱振霞在车那边骂他,后来张光义沿着小鱼池南侧的土路朝养鱼池这边走来。郭汉民毫不示弱地迎了上去,双方再次发生正面冲突。郭汉民一气之下回到屋里拿起铁锨,被妻子夺了下来。气急败坏的郭汉民从床下拿出一把长砍刀,推开前来阻拦的妻子冲了出去。这时的张光义手里也拿着一把镐头,双方再次扭打在一起。夜深人静,在地里干了一天农活,村里的人们正准备休息,天又下着雨,路上本来就没几个人,在这个村边的鱼池旁,更是无人前来,一股阴阴的杀气骤然间升腾起来。这时,郭汉民抽身出来,右手拿刀朝张光义头部砍去,一刀下去,两刀、三刀……他继续用刀砍张光义的头,这时的张光义已全无抵抗之力,跪在了地上,丧心病狂的郭汉民也已完全失去了理智,又朝张光义的头部狠狠地砍了一刀。张光义直直地躺在地上再也不能动弹了。黑暗中,郭汉民看到张光义的妻子邱振霞跑过来,杀红了眼的他再次向这个女人举起了砍刀,这一刀下去,正中邱振霞头部,邱振霞趴在了地上。郭汉民向张光义家的车走去,看到车北侧有个小人影,这人正是张光义不满六岁的女儿。对于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来说,看到已吓得失魂落魄小生命,都会顿生怜悯之心,而这时的郭汉民却毫不犹豫地再次向这个孩子举起了罪恶的砍刀……躺在地上的邱振霞看到如此惨状,从地上爬起来朝郭汉民扑过来,郭汉民转过身向邱振霞的头部又是一刀。受伤后的邱振霞朝养猪场方向跑去,郭汉民在后面穷追不舍,连砍数刀。就在邱振霞倒下之后,郭汉民又上在邱振霞身上砍了几刀。

  雨夜中的厮打和凄惨的喊叫声惊醒了睡梦中的村民,等人们赶到现场,郭汉民已不见踪影。人们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把邱振霞和她的女儿送往医院。但为时已晚,两人终因开放性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后来,人们又在不远处发现了张光义的尸体。一家三口就在这短短的十几分钟之内遭遇了灭门之灾。

  庭审继续进行,公诉人出示公安机关的侦查记录和多份证人证言,由此被告人郭汉民的逃亡之路也渐次揭开,而他的逃亡行为又触犯了另一宗罪??盗窃。

  杀红了眼的郭汉民作案后稍稍冷静了下来,他知道自己闯了大祸,犯了死罪,他的第一个念头不是投案自首,而是一个字??“跑”。他来到张光义的车上,开上车向南方一路狂奔。一路上他不忘给自己的老父亲、妻子打电话,人们劝他投案自首,却被郭汉民断然拒绝,这时在他的脑子里除了赶快逃跑,再没有其他念头。后来他跑到了山东省日照市,因为没有钱,他把张光义的车卖掉,积极策划下一步的逃亡之路。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接到报案的公安人员已经迅速赶到。5月19日凌晨0时许,犯罪嫌疑人郭汉民在日照市一旅馆内被抓获。一个极度危险的逃犯就此止步。

  庭审进行到这里,被告人郭汉民的犯罪事实已经基本清晰,是否可以就此定罪量刑?法官发现这里面还有一份重要证据没有出示,就是那把作为作案工具的砍刀。刑事审判讲究疑罪从无,尽管郭汉民对整个犯罪过程供认不讳,但作为严肃的司法审判,必须做到证据确凿,万无一失。

  面对法官的提问,公诉人进一步作了说明。在本案侦查过程中,负责侦查工作的公安机关证实,被告人郭汉民供述将砍刀扔到垦利县中苟村附近的公路上,侦查人员通过在附近搜索,在附近村庄发悬赏通报,走访公路养护人员等一系列工作,但始终没有找到。为了证实郭汉民作案凶手的唯一性,公诉人提交了三份证据。一是郭汉民妻子的证人证言,作为本案发案全部过程的目击证人,陈述了郭汉民的整个作案过程,这些与郭汉民本人的供述完全一致。二是公安机关对郭汉民鱼池屋子的搜查笔录、照片及扣押物品清单,证实在屋内靠东墙床头顶北墙南北放置的单人床上的床中间发现并提取一绿色布制刀套。经当庭向被告人出示,郭汉民供认是其作案时所用砍刀的刀套。三是东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补充鉴定书,证实:(1)在送检郭汉民上衣背部左侧距肩部5 cm处暗红色斑迹中检出人血,该处血迹为张光义所留的似然比率为2.905 804 5×1 021;(2)在送检郭汉民上衣背部左侧距肩部13 cm处暗红色斑迹中检出人血,该处血迹为邱振霞所留的似然比率为1.394 508 9×1 018;(3)在送检郭汉民上衣胸部左侧距拉链14 cm处暗红色斑迹中检出人血,该处血迹为张光义女儿张钰?所留的,似然比率为2.040 232 4×1 021。对于上述证据,合议庭的三位法官作出了一致判断:从证据学角度,尽管没有找到作案工具砍刀,但现有证据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些足以证实郭汉民就是作案凶手。

  法庭上,各方共出示2份物证、8份书证、24份证人证言、10份鉴定结论、4份现场勘验笔录,以及被告人郭汉民详尽的供述。郭汉民的辩护律师当庭提出郭汉民犯罪具有偶发性且无犯罪前科,在量刑时应予考虑。

  休庭后,三名法官及时对案件进行合议,一致认为被告人郭汉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郭汉民杀人后为潜逃将被害人车辆开走并将车辆卖掉,被盗车辆价值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成立,应予以支持。被告人郭汉民故意杀人致三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被告人郭汉民及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被告人郭汉民一人犯两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郭汉民因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人命关天,对于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负责审理本案的刑事审判庭提请中院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会上,合议庭法官详细汇报了整个案情,提出了合议庭定罪量刑及附带民事裁判意见。审委会一致认为,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应该严格遵行中央提出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就本案而言,虽然被告人郭汉民与被害人张光义打架事出有因,但郭汉民以残忍手段杀害对方全家,特别是残忍杀害一个不满6岁的儿童,犯罪恶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审委会最后决定,同意合议庭意见。2010年11月29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郭汉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郭汉民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案件至此虽然落槌审结,但作为东营市首起“灭门案”,带给人们的思考却是复杂的,它不仅毁掉了一个完整的家庭,更给与之相关的多个家庭带来了无尽的伤痛。在我国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全体国民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灿烂明天奋力前行,虽然矛盾在所难免,但国家政局稳定,人人安居乐业,我们应该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以宽容之心对人对己,在家和睦,邻里相容,且不可因一点小事耿耿于怀,最终酿成大祸。我们希望,这是东营市首起“灭门案”,也是最后一场人间悲剧。

编辑:李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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