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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民同志荣获利津县五一劳动奖章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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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下午,利津县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座谈会召开。会议表彰了2021年利津县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利津法院陈庄法庭庭长陈志民荣获利津县五一劳动奖章。

  陈志民同志一直工作在审判执行一线,两下基层法庭,扎根陈庄,坚持秉公执法、为民办案,深度参与诉源治理,健全多元解纷机制,为辖区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推进高水平现代化强县做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荣誉,是肯定,更是鞭策,陈志民同志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我县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更多的司法力量。

  平凡岗位铸就公正法魂

  ——利津县人民法院陈志民同志先进事迹

  序言

  陈志民,男,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利津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一庭庭长,现任利津县人民法院陈庄法庭庭长。多年来,作为身处审判执行第一线的一名法官,陈志民同志立足本职,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廉洁勤政、干事创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群众的称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名优秀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扎根基层 (4)

  一、扎根基层 (7)

  一、扎根基层 (6)

  一、扎根基层 (5)

  一、追法官之梦,扎根基层献青春

  陈志民同志自1998年山东大学毕业后到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2002年,他满怀一腔热情去了陈庄法庭,法庭远离法院35公里,每天比院机关干警早出晚归1个小时,中午不能回,就这样他数年如一日,一干就是10年。2012年陈志民同志调入执行一庭工作,“执行难,执行苦”,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他进入执行庭后,工作从来就没有八小时和周末的概念,常年累月奔波在外执行案件。2016年,陈志民同志又被安排到陈庄法庭工作,他毫无怨言。无论是在法庭还是执行庭工作,爱人生病住院他不能陪,女儿上学他不能接,他把最美好、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党的审判执行事业,奉献给了他深爱着的人民群众。在长期的审判执行一线工作中,陈志民总结出自己的“四要四不要”工作方法,即要和颜悦色,不要冷若冰霜;要心平气和,不要盛气凌人;要通俗易懂不要照本宣科;要将心比心不要居高临下。此工作法让当地群众对法院、法官有了更多的亲近感和信任感,当地群众亲切地称呼他为“平民法官”。

  二、勇于担当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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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勇于担当 (5)

  二、勇于担当 (4)

  二、树争先之志,勇于担当争一流

  无论在审理岗位还是在执行岗位,陈志民办案的效率高、质量好是全院有名的,他是全院多年的“办案能手”。作为庭长的陈志民在担负着庭室管理和案件把关的职责的同时,俯下身子带头办案,率先垂范,2016年以来,陈志民共审结和执行各类案件1000余件,制作了达300余万字的法律文书,结案标的6亿余元,接待、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到辖区巡回办案90余次,诉讼外调解各类民商事纠纷270余起,结案数始终位居全院前列,所审理案件无一件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真正做到了“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五年来累计接待群众干部3500余人次,被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优秀法官。2017年,陈庄法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21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三、锦旗4 (1)

  三、锦旗4 (3)

  三、倾为民之情,保障民生求实效

  法院执行工作关系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在执行工作中,陈志民一直把“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真心对待每一名当事人”作为工作的标尺和准则,时刻用”四心工作法“贯穿每一件案件的处理。他总说:“案件执行的关键在于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在执行过程中,他总结了“四细、三结合”的工作方法,即在执行过程中,“对整个案件材料进行仔细的分析;对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过细的掌握;对当事人的思想状况进行精细的揣摩”,坚持“系统查询与窗口查询相结合、键盘上的执行与车轮上的执行相结合、强制执行与释法明理相结合”。正是基于这种信念和方法,一件件五年、七年甚至十七年执行积案得到顺利执结和化解,收到当事人赠送锦旗14幅,不仅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陈庄法庭被授予全省老年人权益保障示范单位。

  四、创新之路 (1)

  四、创新之路 (4)

  四、创新之路 (3)

  四、求创新之路,公正司法解民忧

  陈志民同志在完成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的同时,不断探索办案规律、总结办案经验。在多年的审判实践中,陈志民同志逐渐总结出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三划分”调解法(即因地制宜,确立两种沟通方法;因案施策,确定三种调解模式;因情而异,确定五类调解等级),婚姻家庭及侵权案件“调解六法”(过错剖析法、背靠背法、亲情融化法、冷处理法、调判比较法、借助外力法),近年来陈志民所承办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8.6%,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三划分”调解法及“调解六法”被上级法院作为先进经验予以推广。

  四、创新之路 (2)

  五、倡廉洁之风,公正司法赢民敬

  陈志民同志始终认为“廉洁是法官的生命”,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作为一名长期在一线工作的法官,也时常会受到亲情的挑战、金钱的诱惑。面对亲朋好友的“招呼”,面对各种诱惑,陈志民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秉公办案,他在人情面前他认法不认情,在金钱面前他认理不认钱,他在法院工作23年,无数次拒礼、拒贿、拒吃,无一违法违纪,无一投诉举报。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敬重,也赢得了多项荣誉。他连续7年被中共利津县委机关党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被中共东营市委政法委评为政法先进个人;2010年、2013年、2014年、2016年、2017年被中共利津县委、县政府嘉奖;2015年被中共利津县委、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15年、2017年被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中共利津县委、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19年被中共东营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9年被中共利津县委、县政府授予“担当作为好干部”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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