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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二十年积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28日

  

  近日,申请执行人韩某将一面书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利津法院执行一团队,表达对我院执行干警的感谢之情。而就在几个月前,作为相反身份被执行人的韩某却因拒不履行判决被我院司法拘留。韩某及其家属在法庭里打滚、吵闹,之后还多次到上级法院信访。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韩某的态度发生180度的大转弯呢?

  事情要从2017年利津法院举全院之力解决执行难活动时说起。解决执行难过程中,恢复执行了800余件陈年旧案,其中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为韩某,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韩某以其曾在20年前(1998年)在我院申请执行过案件,而我院没有给其执行到位为由拒绝履行,声称其起诉的钱法院执行不上来就没有钱还账,并与其家属在法庭里打滚、吵闹。我院依法对韩某实施司法拘留后,韩某履行了作为被执行人的义务,但对法院执行工作产生了较深的误解。韩某认为,法院不执行他申请的案件,但是对他却采取如此严厉的执行措施,是故意整他,有失公平,于是韩某多次携其家人到上级法院信访。

  对于韩某所说的20年前申请执行的案件,实在是给执行干警出了一个难题。20年间风云变幻,一个当时执行终本的案件,不知道换了多少位执行干警,同时因法院执行岗位多次调整、司法体制改革、执行实行团队办案制度等多种因素,原先的审理庭室已经撤销、原审理法官已经退休多年,现在的执行干警对该案是否进入执行立案、原执行承办人是谁等情况根本无从查起。

  当务之急是找到20年前韩某作为申请人的这本执行卷宗。

  我执行干警秉承解决执行难的精神,不是彻底执行不能绝不言放弃。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局力量针对几万册老卷宗开展拉网式大海捞针,经过几天的逐一查找,终于找到了这本卷宗!确如韩某所述,该案申请执行人为韩某,被执行人为桓台县某建安公司及负责人于某。

  案件时间跨度越久,所欠人民群众的历史陈账就愈难偿还。执行局决定尽快恢复案件执行,2018年1月,该案正式恢复立案执行。

  从被执行人变为申请执行人的韩某在案件分到执行一团队的当天就出现在执行一团队办公室,强烈要求办案干警必须将本金和20年的利息近40万元全部执行回来。

  承办法官阅卷分析认为,我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列明的被告为XX县某建安公司,负责人于某,但调解内容却为:XX县某建安公司于某所欠原告韩某钢筋款71859.00元于1998年6月10日付清。20年的时间过去了,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是否还存在?是否还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当直接面对被执行人时,被执行人是否还记得这个案子?是否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千头万绪也得理出有一点头绪。经过深思熟虑,执行干警认为,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人系于某,执行该公司尚有争议。执行干警决定先从外围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如果查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再正面接触被执行人。经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名下不出所料果然没有存款、车辆等财产。

  执行干警随即驱车去淄博市桓台县对被执行人进行传唤,同时准备继续从周边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在桓台县,执行干警分别从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婚姻登记等多部门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桓台县某建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付某,公司名下没有任何财产。该公司为村办企业,成立于20多年前,早已不再经营,外债很多,公司因种种原因一直没注销,现处于歇业状态。被执行人于某与其妻名下共有一套唯一住房,执行干警对该房产依法进行了查封。

  执行干警又驱车30多公里来到了于某所在的村子,找到于某的家,但是于某不在家中,只有其妻马某在家。执行干警出示工作证并讲明来意后,马某称不清楚此事,坚决不给执行干警开门,经执行干警耐心解释,马某终于打开门让执行干警进了屋,但马某称与于某虽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但两人早就不在一起生活了,于某在哪里她也不知道。细心的执行干警一边和马某交谈,一边细细打量屋里的情况,发现有许多男性的衣服和鞋子,执行干警觉得马某可能是在撒谎,遂讲明厉害,留下传票,通知于某到利津法院接受处理。

  几经周折,执行干警又找到了桓台某建安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经了解,付某为公司所在村村支部书记。付某表示,该公司没有财产,只有大量的债务,前些年还有很多债权人来要账,但是当债权人了解公司现状后,就都不来了,现在公司早已名存实亡,根本没有能力偿还所欠韩某的债务。并称因其现担任村支部书记,工作繁忙,即使法院给他送达了传票,他也不会去处理。

  不出所料,于某和付某没有按传票规定的时间到庭。但是于某打电话给执行一团队办公室,称这笔债务是公司所欠,他没有义务也没有理由替公司还账,要求法院不要干扰自己的正常生活。

  执行干警将上述情况告知韩某,韩某非常气愤,称马某是在撒谎。几天之后,韩某交给执行干警一摞照片,都是于某及其妻子马某的日常生活照,原来韩某几乎每年都会去桓台县于某的住所,对于某进行跟踪、拍摄,证实于某一直和妻子马某在一起生活,即使没有银行存款,但绝对家庭财产富裕,坚决要求法院执行于某家庭财产或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此后,申请执行人韩某及其家人,每隔一天就到法院执行局过问其案件的进度,找法官吵闹一次,并带着铺盖被褥躺在当事人接待室,给办案法官施压。

  一边是被执行人人难找、财产难查、不配合执行,一边是申请执行人韩某步步紧逼,执行干警陷入两难境地。面对压力,执行局多次开会研究此案的执行突破问题。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到庭的消极对抗行为,执行干警又先后4次到淄博市桓台县进行传唤、调查。经多方查找,执行人员查到了被执行人于某妻子马某的一笔银行存款,为了促使于某出面处理,执行干警对该笔存款进行了冻结。

  马某知道存款被冻结后,马上委托律师到我院提出口头异议。马某认为,该笔债务不是于某个人债务,于某不应承担还款责任,更不应该冻结作为于某配偶马某的个人财产,并且法院冻结的这笔钱是马某父亲住院治病的急需用钱。执行干警耐心与其律师进行了三个小时的沟通,律师表示回去做当事人的工作,看能不能与申请人协商处理。几天过后,执行干警联系马某律师,律师表示他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解。之后,执行干警多次与马某及其律师进行沟通。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执行干警终于在一次电话沟通中听到了马某的语气有所变化,之前马某的语气一直都很强硬,坚决不调解、不拿钱,但是这一次,执行干警听出了马某对调解处理的方案有所接收,执行干警趁热打铁,马上联系申请执行人韩某,韩某表示可以协商处理。

  案件出现一丝曙光!

  其时正值2018年春节前夕,执行干警立即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进行第一次调解。申请执行人韩某当着于某妻子马某的面称,于某害了他一辈子,20年的恩怨,想要见于某一面,马某不置可否。调解时,双方各执己见,马某表示只同意偿还4万元,韩某紧咬40万不松口,双方始终对还款数额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执行干警组织了多次调解,被执行人于某始终没有露面。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韩某终于降低姿态,表示最低接受10万元,否则就不再与对方协商了,马某不同意,双方不欢而散。

  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春节过后,被执行人于某与妻子马某各自委托一名律师,正式向我院提出执行异议,称于某并非本案被执行人,法院不能执行于某名下财产,更不能执于某之妻马某名下财产。

  韩某闻讯,四处信访,称法院不作为。

  纵狼烟四起,我执行干警仍沉着应对!执行局召开专门会议,组织负责执行实施、异议审查的相关办案人员共同对案情进行研究分析。经研究决定,异议案件依法正常审查,执行实施加大向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的释明,通知当事人双方按指定的时间到庭,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一次调解,由李玉华局长亲自主持调解。

  办案人员马上与于某的律师、马某及其律师取得联系,严肃告知马某拒不履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让马某通知于某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庭处理。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于某终于现身,按指定的时间到庭。

  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韩某、于某见面后三言两语便开始互相指责、大声争吵,双方情绪异常激动,大有大打出手而后快的势头。后经执行法官耐心疏导,双方终于慢慢冷静下来。但被执行人于某表示,只同意支付4万元,而申请执行人坚持非10万元不可,双方对还款数额还是达不成一致意见。李玉华局长遂对双方单独进行调解,经反复做双方工作,到中午12点时,双方在还款数额上终于形成一致意见,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某当庭过付韩某72000元,韩某放弃对利息及其他诉讼权利的追偿。

  下午13时,于某委托朋友通过网银将72000元转账到韩某银行账户,当款项到账的手机信息提示音响起,一直板着脸的韩某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主动拉起于某的手,非要尽地主之谊请于某和执行干警吃午饭,于某欣然接受。执行干警婉言拒绝韩某好意,一碗泡面将是他们迟到的午餐,但是看到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一笑泯恩仇,这泡面却比山珍海味更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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