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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法院
邻里吵架“人气死” 死者亲属获赔偿
作者:李仁玲 发布日期:2008-06-19 10:09:58 浏览次数:
近日,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因为拴狗引发邻里吵架,导致一方突发疾病死亡,死者王秀真的近亲属要求狗的主人马晓亮赔偿各种损失共计105402.49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2007年2月18日,马晓亮将拘拴在了曲书文家的鸡舍旁,双方因此发生争执,随后曲书文的妻子王秀真回家吃饭,在劝说的同时王秀真也与马晓亮发生争执,之后,王秀真回到屋内头冒虚汗、嘴唇发紫,曲书文的儿媳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急救车将王秀真拉到河口医院后,经检查确定王秀真无脉搏心跳已死亡。王秀真死后,其近亲属于2007年 5月15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马晓亮赔偿因王秀真死亡而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05402.49元,因王秀真死在大年初—,非常不吉利.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余5000元。 。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应受法律保护。马晓亮与王秀真发生争执,致使王秀真突发疾病而死亡,马晓亮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王秀真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的疾病引起的。经过主审法官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马晓亮当庭赔偿王秀真近亲属各项损失13000元。一场矛盾很深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邻里之间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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