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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调解 力促和谐
广饶县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逾七成
作者: 张玉英  发布日期:2008-05-10 09:56:20 浏览次数:

          多年来,广饶县人民法院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原则,创新调解方法,加大调解力度,充分利用调解手段解决社会矛盾,自2007年1月至今年4月,该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139件,其中调解及和解后撤诉的1568件,调撤率达73.3%,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的目标,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坚持合情、合理、合法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审查卷宗材料、宣传法律政策、说服教育工作“三个到位”,灵活运用案例诱导法、调判比较法、诉讼成本计算法、情理并重法、逆向求助法、揣摩心理法、冷热处理法“七个方法”,抓住立案时、庭审中、判决前“三个重点环节”,有的放矢的及时对症下药,注重调解艺术,做到不重不轻彬彬有礼,不紧不慢抓住时机,不偏不倚两头满意。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以庭前调解为核心,向前推进到指导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向后延伸到诉中、判前调解,使调解贯穿于诉讼始终”的大调解格局,既调处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又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质量与效率,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的“软着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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