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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行政审判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作者:侯勇  发布日期:2008-03-07 10:09:08 浏览次数:

        省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后,同事们大多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这时恰好看到朋友家有一套《大法官》电视连续剧光盘,听说剧情不错,反映了新时代法官的良好形象,便借来观赏,正好也作为自己学习活动的内容之一。作为一名行政审判法官,观后对剧中所涉及的一起“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产生了颇多感慨。
         剧中,金城县人民政府为捞取政绩推广大棚莱种植,强制农民铲掉粮食作物,改种蔬菜,结果某村土地因不适宜种植蔬菜,导致农民遭受重大经济损失,200余户农民无奈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县政府赔偿经济损失。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政府侵犯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案件的审理贯穿该剧的始终, 可以说是剧中的重头戏。从剧情来看,  虽然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到了重重阻力和困难,但最终不畏强权,公正执法,还给了老百姓一个公道。而我个人认为,这部戏的成功之处,不仅在于它彰显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  而且它还向人民法院特别是广大行政审判法官提出了一个深刻的历史命题,那就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如何利用手中的审判权去解决党群关系问题,如何来化解官民矛盾问题,剧中有这样一个场面,新任院长陈默雷和曾任院长杨铁如去拜访老院长,老院长对农民因与县政府打官司得不到公正及时审理而围堵法院大门一事正忧心忡忡,感慨万分。而电视的背景音乐——《十送红军》,更使我们想到了今昔党群关系的鲜明对比,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  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
         密切联系群众一直是党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最重要的是要体察民情, 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各级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但不知从何时起,党的这一优艮作风在某些地方走了样,变了味,成了形式主义,类似剧中贪图虚名,不务实效,劳民伤财的情况时有发生,可以说是脱离了群众、严重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该剧中,老百姓诉县政府一案的公正审判,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和了“官民矛盾”,  密切了党群关系。但人民法院毕竟只是党领导下的一个职能部门,审判权所涉及的领域也是非常有限的。解决问题的根本还在于各级党政机关的共同努力。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风建设的决定》所指出的那样,全党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广泛深入地动员和组织群众,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坚定不移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就人民法院和行政审判工作的实际来说,行政审判有不同于其他审判工作的自身特点, 当事人一方多是普通公民,而另一方则是拥有强大行政权力的各级政府部门,双方的地位实际上是不对等的,行政审判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职能的意义尤显重要。具体来说,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广大行政审判法官时时处处事事以维护人民利益为重,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工作,努力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  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  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
         其次,要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弘扬司法文明。特别是要加强对行政审判法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四不为”的廉政新机制,确保秉公用权,廉洁司法,树立行政审判法官的良好形象。
         再次,要认真落实便民诉讼措施。要关心群众的所需所想,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时向当事人告知起诉条件、举证要求、审判程序和诉讼风险等事项。解决当事人“不会告”的问题。认真执行新的诉讼收费办法,杜绝乱收费行为,加强司法救助。确保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
         最后,要坚持和谐司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人民内部矛盾,衡量行政审判工作的成效,最重要的是看是否解决了行政纠纷,是否理顺了群众情绪,是否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因此.行政审判工作必须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同时,按照
  “和谐司法”的要求,把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主线,坚持判决与协调相结合、公正与和谐相统一,努力实现“定纷止争、胜败皆明,案结事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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