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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
为了那双失望的眼睛
作者:冯启斋 发布日期:2008-03-07 09:52:39 浏览次数:
记得那正是夏季异常闷热的伏天。那天上午是原告田某与被告李某雇员受伤害赔偿纠纷一案开庭的日子。早上8点钟,双方当事人怒气冲冲地来到了法庭。庭审之时,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针对原告为被告加工鸡笼子过程中,由原告自己所借沙轮在打磨锯片时致自己眼睛损伤的事实及损害责任承担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院最终认为,原告右眼受伤是在被告雇用期间所致,被告作为雇主应予赔偿原告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原告对砂轮的质量未加检查及工作时本身也存有重大过失,故可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经过长达—个半小时的庭审,经说服教育,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交付原告5万元赔偿款,剩余5万多元于年前一次性付清。
在双方退庭的那一刻,双目失明而又面带微笑的原告在妻子的搀扶下蹒跚着挪动脚步,由于原告身体微胖加之有些失衡,差点摔倒。看到此情况,我紧忙帮扶送下台阶,直至送上出租车,他们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激动不已。看着缓缓驶远的车辆,我的思绪定格在了这起案件上——
我们法庭接手这起案子后,经审查,原告为一双目失明的特困农民(其左眼幼时意外失明,右眼今又损害医治无效失明),由于其已申请对被告的养殖场及附属养殖物进行保全,我便和另—送达人员冒着炎炎烈日,去原被告村中查找养殖场进行送达并采取保全措施。当时我们径直进入村委会,而村委大门紧锁,空无一人,于是我们四处打听,才得知被告在当地也是一个“惹不起”的人物,他家就在村东的—个小山上,只此—家,家中院内就是养鸡场,门口内外各有一条大狼狗,非常吓人。
在要离开村委会时,只见有一妇女走了过来,一打听才得知她就是原告之妻,正好我们要到其家中送法律手续,在她的带领下我们到了她家。 进入院子,虽然破旧了些,但也干干净净,屋内摆设再简单不过了,低矮的老屋内只有一 炕—床—锅一饭桌,看不到电视机、冰箱之类的现代化电器。寒暄过后,女主人向我们诉说着家庭的困难: “以前,家中就靠小孩他爹干木工活挣钱,供两个孩子上学。现在大女儿在青岛大学就读二年了,而小儿子今年也已考上了山东师范大学,这不又面临着交学费。本想我们等大女儿毕完业找到工作, 日子会逐渐好起来,没想到半路又出这么个事!”女人正叹息着,放暑假回来的两位学生相继回到家中,看到我们身着制服是为了案子而来,面对这个不堪—击的家,—双儿女难过得哭了起来。这情景让人揪心。 我们劝慰了几句,就匆忙为他们办理了送达手续。
按照原告方指示好的既定路线,我们一会便来到了位于村东小山上的被告家。叩开他家的大门,被告—家人先是有些不知所措,很快便给我们冷面孔看,当我们说明来意及送达开庭传票后,他便慷慨陈词,喋喋不休地诉说原告受伤与己无关,时我们趁机查看了他养殖鸡的数量,并迅速填写了相关保全材料。在我们的说服教育下,最初久缠不休不愿签字的被告最终在送达回执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时至今日,被告方已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也达成了剩余赔偿款的还款协议,使原告得到了—定的物质赔偿,缓解了家中两个孩子上大学的燃眉之急。
这起案件虽然过去时间不长。但它留给我的印象却是久远的,它让我更加珍重自己的工作岗位,为百姓排忧解难永远是我们法官的第一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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