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发布日期:2007-10-11 11:34:11

 

 

各入册管理人:

自《破产管理人名册》编制以来,有不少机构与我院相关部门联系,要求联合举办有关破产管理人业务的培训会议,我们都予以回绝。但是,近期出现了有些机构或个人以省法院的名义举办相关培训或推销书刊的现象。

省法院不会与任何机构联办相关业务培训或推销相关书刊,请不要相信任何借省法院之名进行的上述活动。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陈 

  话:0531-86323205

 

(请迅速传达至本机构内的个人管理人)

 

 

OO七年十月十一日




 
 
Copyright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