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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全省法院『司法解决纠纷的对策与机制』理论研讨会召开
丁义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作者: 鲁法研 发布日期:2007-08-29 09:47:24 浏览次数:
8月16日至17日,全省法院“司法解决纠纷的对策与机制”理论研讨会在滕州市召开。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义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党委书记罗大乐,枣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志明,枣庄市委常委、滕州市委书记王忠林,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隋明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作翔,国家法官培训学院科研部主任金俊银以及全省各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部分论文作者参加了会议。会议表彰了理论研讨活动的获奖论文作者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对部分理沦研究成果进行了指导点评。
丁义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这次研讨活动取得的成果。他指出,自今年3月起,全省各级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把“司法解决纠纷的对策与机制”研讨活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发动,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如期完成了论文的组织撰写和选送工作10各地法院提交的论文,在数量和质量上与往年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参选论文紧扣研讨主题,面向审判实践,既有涉及各项审判及执行工作中疑难问题的研究,也包含对审判工作机制改革与完善问题的研究;既有法律规则之治方面的研讨,也有科学司法方法层面上的相关命题,充分体现了法院理论研究为审判工作服务的宗旨和方向,对引导广大法官开展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应用法学研究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丁义军在讲话中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调研机构、专兼职调研人员和广大法官要认真学习贯彻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充分地发挥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的作用,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自觉坚持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三个服务”的正确方向,自觉运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工作,自觉运用科学的司法工作规律推动实践;要进一步强化对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的管理机制,统筹规划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任务,合理配置、有效整合现有资源,推动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丁义军在讲话中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有专业特长和学术功底的法官要有更高的人生追求,不仅要做一名司法为民、公正办案的好法官,而且要努力成长为一名在本地区、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专家权威型法官。要充分发挥在理论研究方面的特长,利用贴近司法资源的优势,仔细研究问题,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炼升华,指导审判实践,努力成为一名司法审判领域的专家权威;要把握方法,勇于创新,坚持紧扣时代主题,把握时代脉搏,敢于突破传统观念和方法的束缚,以新的视角、新的思路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不断提升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本次研讨活动共收到论文332篇,经过初选确定65篇优秀论文。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35名;枣庄中院等6个单位被评为组织工作先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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