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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
正风,要拘小节
作者:刘娟 郝万莹 发布日期:2007-08-07 09:26:14 浏览次数:
有这样一位从事审判工作多年的老法官,妻女住在城里,他一年中有300多天待在乡下的法庭。他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几乎年年都被评为院里、市里的先进工作者。可是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儿,把他窝囊得够戗。
这天,他和同事一行开警车下村调查证据,临近中午时分,在返回途中接到一个多年未谋面的老同学的电话,老同学因一起民事纠纷正在离他不远的一处法庭接受调解。多年不见,忽闻佳音,分外高兴,他力邀老同学中午共进午餐。他将车头一转,开到那个法庭,下了车就和迎面奔来的老同学握手拍肩,甚是兴奋。因为和此处法庭的法官是同一法院的同事,他便礼貌地和他们打招呼,随后载老同学去饭店小饮、叙旧。几天后纪委、院领导先后收到关于他的举报信,说他身为法官,竟开着警车前来干预办案,等等。一时间,他成为纪委谈话的对象,被停职……
其实这位老法官并没有干预、也没有过问老同学的案子,问题就出在他身着法官制服、乘坐警车,在他人审理案件时会见了该案的当事人。这些细微的小节虽然没有违反什么太原则,但是却与法官的行为规范相违背,以致于造成老同学案子的对方当事人的误解。这真是“小节不拘,终累大德;小节不拘,贻误人生”。
小节其实不小。有本书叫《细节决定成败》,书中写道:“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刘备教训阿斗时说“不因善小而不为,勿因恶小而为之”,正所谓集小恶则成大恶,集小善则为大善;正所谓“一招不慎,满盘皆输”。
有人认为“小节无伤大雅,何必小题大做”,其实不然。东汉时有一少年名叫陈蕃,自命不凡,一心只想干大事业。一天,其友薛勤来访,见他独居的院内龌龊不堪,便对他说:“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他答道:“大丈夫处世,当扫天下,安事一屋?”薛勤当即反问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陈蕃无言以对。蕃改之,后有所成。小节决定最后的成败,古人还有句话:“舟必漏而后入水,土必湿而后生苔。”“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说的都是事物由量变转化成质变的过程。借古论今,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腐败法官的集体沦陷,最初就是从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起步,直至发展到见利就上、有利必争,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了权钱交易的工具。小节是个人品德修养的“试金石”,群众评价为官者的品行,常常就是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来判断的。
笼中的鸟儿就是因为几粒小米而失去了整个天空。作为一名政法干警,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更要在日常小事和小节上坚守住心灵的“防护堤”。严于律己,防微杜渐,按法官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净化自己的心灵,自觉约束自己,做到清清白白办事,堂堂正正做人,做到心正、身正、廉正。惟有如此,才能真正不愧于党、不愧于民、不愧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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