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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新闻案件传真民事

法官速调交通肇事案
作者:袁鹏 惠慧  发布日期:2007-07-27 09:55:09 浏览次数:

    近日,济宁市中区法院仅用13天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死者家属在拿到16万元赔偿款后激动地说:“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

    今年6月,来济宁打工的梁山人张某在步行经过一路口时,被李某驾驶的一辆机动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市交警大队认定肇事者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死者张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死者张某上有年近七旬的父母要照顾,下有正在上学的两个孩子要用钱,而妻子冯某没有工作。在办好丈夫的丧事后,冯某将肇事司机李某起诉到市中区法院,要求民事赔偿14万元。       

    市中区法院收到冯某的诉状后迅速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当天就将案件转到民事审判二庭。承办法官感到此案十分紧急,为保护和实现被害方的合法权益,快速到交警队对肇事车辆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并迅速传唤被告李某进行庭前调解。在首次调解中,由于丧夫给冯女士带来巨大的悲痛,她的情绪一直非常激动,而被告则认为赔偿数额过高,难以承受,双方的调解陷入僵局。

    在多次调解建议均被拒绝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利用休息日连续工作,积极做被告方工作,一次次向当事人讲解法律和有关政策,情法并重,讲述原告失去丈夫的悲痛和家庭的困难情况,引导其进行换位思考,让李某对原告尽量给予合理的补偿。法官经5次艰难调解,7月16日,双方终于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当天将赔偿金16万元交到了原告方手中,还主动承担了案件的大部分诉讼费用,失去丈夫的冯女士终于得到了一丝安慰,双方都十分感谢法官解开了他们之间的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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