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6日至19日,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了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和全省第八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精神,总结了2005年以来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表彰先进,交流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为更好地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省法院院长尹忠显在会议上作书面讲话,省法院副院长李勇出席会议并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商事审判工作提出要求。
尹忠显指出,多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认真贯彻“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全面加强商事审判工作,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当前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以此为指导加强各项工作。
尹忠显还对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几点希望和要求。他指出,全省各级法院的领导和广大商事审判法官要正确分析形势任务,认识到做好商事审判工作,对于理顺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商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坚持服务大局,确保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全面发挥职能作用,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坚持调判结合,追求最佳办案效果;坚持机制创新,维护司法公正与和谐,努力实现商事审判工作的新突破。各级法院要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官的思想政治、司法能力、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商事审判队伍,为做好商事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会上,李勇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商事审判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当前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呈现出很多新特点,主要是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新型、复杂、疑难的案件不断涌现,案件审理难度增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涌现,商事审判法官学习任务异常繁重;大案要案增加,商事审判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程度提高。正确把握商事审判的定位这一问题就变得更加重要和迫切。我们既要看到商事审判与民事审判有一定的联系和共同点,可以将商事审判视为大民事审判的一部分;又要认识到商事审判与传统的民事审判有着明显的区别,是大民事格局下的一项独立的审判工作。因此,我们要从这一定位出发,进一步明确商事审判的地位和作用、任务要求、裁判理念,积极探索商事审判的审判方法、工作思路和管理机制,把我省的商事审判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的重点是抓好对公司诉讼案件、金融纠纷案件、企业改制案件和涉及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
此次会议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32个获得“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法院,以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李志忠等30名获得“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个人进行了表彰。青岛中院等7家法院还就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大会经验交流。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员、济南市有关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各中级法院分管副院长、民庭庭长及部分基层法院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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