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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我省为殉职法官杨庆龙追记一等功
李洪波出席表彰大会并讲话
作者:闫继勇 屈庆东 高鲁军 发布日期:2007-06-05 16:33:17 浏览次数:
5月30日,省法院和济宁市委在泗水隆重召开记功暨表彰大会,为生命不息、工作不止,因公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泅水县人民法院柘沟法庭副庭长杨庆龙追记一等功。省法院政治部主任李洪波,济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步士金出席会议并讲话。济宁市政法系统代表及当地各界群众200多人参加了大会。
李洪波在讲话中指出,杨庆龙同志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扎根基层20多年如一日,忠于职守,公正司法,淡泊名利,无私奉献,以对党和人民的赤诚之心,对公平正义的执著追求,谱写了一曲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颂歌。
李洪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迅速掀起向高精神发扬光大,激励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立足本职,积极投身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司法实践中,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李洪波强调,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把杨庆龙同志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大先进典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队伍建设的榜样,广泛深入地开展向杨庆龙同志的学习活动,以杨庆龙同志的不朽精神激励和鞭策我们来完成杨庆龙同志未竟的事业,把法院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杨庆龙生于1954年,1985年选调到泗水县人民法院工作后,曾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他22年始终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心系山区人民群众,忠实地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所办理的案件90%以调解结案,没有一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2006年10月8日,因公不幸逝世后,中共济宁市政法委、泅水县委分别作出《向杨庆龙同志学习的决定》,中共泗水县委追记为优秀共产党员,济宁中级法院追记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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