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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采风天平之星
 

审判战线竞风采第二届“山东省十佳女法官”事迹简介之八
  发布日期:2007-05-25 15:52:03 浏览次数:

      刘明,39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石臼法庭庭长。近年来先后被评为日照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巾帼岗位明星”、“十佳干警”、“十佳法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她始终以共产党员和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勤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她勇于承担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个人年审结案件数均在300件左右,连续五年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从事审判工作21年来,主审或参与审理的案件达8000余件,没有一起发回重审、矛盾激化和上访缠诉案件。自担任石臼法庭庭长以来,她带领全庭干警顽强拚搏,锐意进取,公正司法,热情服务,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础硬件建设均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石臼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2006年1月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7月13日最高法院肖杨院长视察法庭时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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