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26日召开的第七次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省法院院长尹忠显要求全省法院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端正司指导思想,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的水平。省法院副院长周玉华主持会议,省法院副院长郝明金、丁义军、刘爱卿、李勇、颜茂昆,纪检组长张盛昌出席会议。
尹忠显在讲话中回顾了2000年以来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他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全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行政审判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尹忠显强调,全省法院要全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一是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加强宪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加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正确对待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找准差距和不足,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更大的发展。二是要进一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围绕大局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坚持和谐司法,按照“和谐司法”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指导思想,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要进一步抓好行政诉讼受案工作,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权。要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依法受理涉及公民人参权、财产权以及其他经济社会权利的各类行政案件。同时要注意克服司法工作“大包大揽”的不当做法,避免工作被动。要规范案件管辖,规范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和异地审理等制度,继续坚持远程立案等便民诉讼措施,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
四是要进一步抓好行政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审查行政行为,妥善处理群体性行政案件,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五是要始终坚持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审判工作,确保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同时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简化审的做法,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尽可能以协调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
尹忠显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的水平,确保行政审判工作健康顺利发展。要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支持行政审判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省法院和各中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综合考核,从审判工作、非诉执行、调查研究、队伍建设、司法环境等各方面评价行政审判工作成效,形成全省各级法院都关心重视行政审判的良好局面。要大力加强行政审判法官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行政审判法官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业务培训,改进司法作风。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各方面的关心支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交流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情况,争取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同时要加大对行政诉讼的宣传力度,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为行政审判工作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