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法院新闻图解新闻

尹忠显在第八次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强调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闫继勇 马丽  发布日期:2007-01-31 14:06:24 浏览次数:

      1月20日,第八次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法院院长尹忠显在会议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事司法理念,创造和谐的民事诉讼秩序,不断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民事审判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审判制度,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尹忠显在讲话中回顾和总结了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自 2000年以来取得的新成绩、新进展。指出,全省各级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民事审判职责,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不断加强对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弘扬司法民主,深化民事审判制度改革,大力加强基层建设,全省有95.5%的人民法庭达到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五化”标准。同时民事审判法官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并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法官。
      尹忠显强调,全省法院一定要充分认识民事审判工作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调解经济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人民法院民事司法能力相对滞后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全省法院要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洽理念为指导,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审判制度、更好地服务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不断提高民事司法水平。当前要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民事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司法公正的理念,强化司法高效的理念,强化司法为民的理念,强化司法权威的理念,强化司法民主的理念,强化司法和谐的理念。第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着眼于定分止争,着眼于维护和谐,着眼于预防矛盾纠纷,着眼于更好的服务大局,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在传统民事审判工作中,要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涉农”问题等纠纷的案件;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加强合同纠纷、国有企业改制等案件的审理;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要依法审理好专利,技术合同,技术秘密等案件;在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中,要严格执行集中管辖制度,妥善审理涉外商事合同等案件;要进一步加强对民事审判的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处理群体性纠纷和敏感案件的方式方法,立足审判,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第三,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各级法院要把诉讼调解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围绕重点案件做好调解工作;进一步拓展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让诉讼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进一步探索从制度上促使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积极性;不断探索诉讼调解适度社会化的有效途径;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第四,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继续推进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继续深化“法官进社区”工作,推行便捷高效的立案工作机制,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工作,充分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继续推行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及时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缓解“执行难”问题。第五,深入落实重心下移方针,筑牢民事审判工作基础。上级法院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在便民诉讼、化解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第六,大力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法院要认真分析当前民事审判队伍的现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事审判队伍,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加强民事审判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审判委员会对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根据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配齐配强民事审判庭领导班子,不断充实和调整民事审判力量。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中心维护
Copyright 2005 山东省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