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
法苑采风
→
表彰奖励
省法院办公室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作者:邓泽宇 发布日期:2007-01-05 16:45:14 浏览次数:
近日,省法院办公室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省法院办公室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努力践行“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全体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服务”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左右。沟通内外的重要作用,在政务服务、新闻宣传、日常事务、队伍建设等工作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以及各部门的好评。政务工作着眼于协调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重要会议和领导活动的协调组织周密细致,公文处理优质高效,联络督查规范有力、外事工作健康发展,印章管理和密码保密万无一失;新闻宣传着眼于树立品牌,影响不断扩大,报道数量和层次全面提升、宣传效果日益增强;日常事务着眼于保障有力,质量不断提高,通讯联络安全畅通、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图书发行稳中有升;队伍建设着眼于争创一流;素质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更为规范、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团队精神全面加强。同时,办公室全体人员怀着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服务审判、协调行政事务等方面付出了艰辛努力和心血智慧,先后有多人被最高法院、省委等部门评为先进个人,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确保了法院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树立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
另外,济宁中院办公室也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烟台中院办公室主任王加松、潍坊中院办公室主任杨维波被评为全国法院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中心维护
Copyright 2005 山东省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