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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采风表彰奖励
 

李昆仑荣获“山东青年五四奖章”
作者:王希玉 吕志栋  发布日期:2006-05-16 13:53:19 浏览次数:

      4月28日,在济南南郊宾馆由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青年联合会举行的表彰会上,冠县法院女法官李昆仑同志被授予“山东青年五四奖章”。这是李昆仑法官在获得“中国法官十杰”、“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后获得的又一殊荣。表彰会上,李昆仑代表获奖者作了10分钟的典型发言,受到了现场领导及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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