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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首届全省法院优秀人才之行政类优秀人才——李方民
发布日期:2006-02-22 15:02:43 浏览次数:
李方民,省法院研究室主任,(现任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他是我省法院行政类人才的优秀代表。1985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从事法院研究室工作20年,为我省调研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注重充分发挥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为我省法院工作和建设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他具有良好的大局观念和政治意识。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在全国法院较早地提出了“建设现代化法院”、“司法为民”、“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等研究课题和活动开展建议,主持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在指导全省法院围绕大局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具有较强的调研工作能力。近年来牵头组织了对“一千个企业、一千村庄”的“双干”调研活动、“四项调查”活动、基层建设情况集中调研活动等一大批全省法院大型调研活动,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许多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的建议,得到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领导的好评。编著或参编著作6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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