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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院长论坛

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为人民法院工作注入精神动力
——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典型发言摘要
  发布日期:2005-12-15 16:25:38 浏览次数:

      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发展
      枣庄中院院长  隋明善
      近年来,枣庄中院坚持不懈地把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和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职业道德养成活动。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正确分析队伍现状,增强职业道德建设的紧迫感和主动性。二是把握时代发展需求,丰富职业道德内涵,增强职业道德建设的时代性和生命力。大力开展“四修六戒”活动,提出了《枣庄法官三十六字职业规范》,2003年3月,枣庄法官和律师共同发布《联合宣言》,在全国司法界首开先河,入选当年度全省法院“十件大事”。三是贴紧干警思想脉博,改进方式方法,增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健全他律机制,规范道德行为,将职业道德建设融于法院文化育人工程之中,在铸造法官之魂的同时,推动了队伍建设乃至整体工作的迅猛发展。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打造现代化的审判机关
      东营中院院长  王少南
      东营中院锁定现代化法院的奋斗目标,积极开展以法院文化为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加强理念形态的法院文化建设,提高队伍的软实力。强化善政理念,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驾驭能力,确立了冶院方略、建院模式、强院标准,提炼了东营法院情神;强化人才理念,确保法院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强化’团队理念,凝心聚力共建美好家园。二是加强管理形态的法院文化建设,提高队伍的核心竞争力。强化刚性管理,建立“无缝隙”的制度体系;强化质量管理,严格ISO9001  、ISO14001  、 OHSASl8001“三个认证”的实施,建设“质量、绿色、健康”标准法院;强化绩效管理,加大落实机制建设的力度。三是加强物质形态的法院文化建设,提高队伍的保障力。“六区”建设赋予丰富的法文化内涵,提供传承司法文明的重要阵地;营造法文化氛围,凸现法官地位;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了法官的现代化素质。
      不断推进新形势下法院思想政治工作
      潍坊市中院副院长  刘亚宁
      多年来,潍坊中院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传家宝,坚持与时俱进抓教育,围绕队伍打基础,不断赋予思想政治工作以时代内容。一是及时应对形势任务变化,做到“四个跟上”,即跟上上级的最新部署要求、跟上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跟上有效的工作方法,跟上深入的调查研究,切实把准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向。二是始终贴紧审判任务变化,把强化于警团结拼搏的干事创业意识、公正司法的永恒追求、一心为民的宗旨观念、胜败皆服的最佳效果理念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突出重点,做到虚功实做,把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融入到审判实践中。三是始终贴紧司法改革实践,强化干警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意识,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营造改革氛围。四是始终贴紧干警队伍现状,突出重点岗、重点事和重点人,着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借助有声有色的载体,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干警心坎里。
      搭建网络平台积极有效地开展法院思想政治工作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院长  解雅洁
      济南市中法院2002年实现办公自动化和管理网络化后,对新形势下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主体、客体、内容的变化以及网络科技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依托网络,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开展网络化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了网上学习资料库,利用网络开展“理想与现实”、“法官茶座”等互动讨论,举办网络电教周‘、“入党那一刻”、“假如走错一步”等征文活动,使网络成为大家的“精神家园”和学习课堂。院庭领导以网络留言方式与法官谈心2500人次,使网络成为开展经常性思想工作的普遍方式。制定重要制度时,在网上广泛征求意见,开设“好建议评选”栏目,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在网站上开设“光荣榜”,发布本院先进典型的事迹、箴言,增强了感染力。利用网络监控庭审,定期通报制度和规范落实情况,使网络成了风纪监测站,促进了廉政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强化青年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
      青岛市崂山区法院院长  宋岩
      近几年来,青岛崂山法院始终坚持把青年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探索出一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为举措,以解决干警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为重点,以提高司法能力为目的”的思想政治工作新路子。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的疏导作用,筑牢青年干警的理想信念根基;不断强化争先创优激励机制,激发青年干警的工作动力;规范各项管理,彰显人文关怀,为青年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成长环境;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打造“精致审判,高效执行”的司法品牌。通过不懈努力,崂山法院实现了各项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2002年以来崂山区人民法院连续被授予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市十佳政法基层单位、区职业道德十佳标兵单位、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山东省法院系统选调生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搭建先进典型平台全面推进法院思想政治建设
      淄博市张店区法院副院长  王晓林
      近年来,淄博市张店区法院加大先进典型培养力度,开创了以先进典型带动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丰厚先进典型成长进步的土壤;认真培养典型、积极宣扬典型、大胆使用典型,先后推出了“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法院模范”孙即华,“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女法官”安丽和“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个人”王云涛等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模范。一是全力夯实先进典型健康发展的基础,将先进典型编人《法院大事记》,让先进典型载入法院史册。二是加大宣传传力度,先后在《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全面宣传了先进典型的事迹。三是实施人才工程,制定人才发展10年规划,为先进典型的培养积累了人才资源。四是从各方面做好先进典型的帮教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导向作用,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精神风貌,较好地推动了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发展。      
      以“当事人第一”执法理念统领法院思想政治工作
      招远法院院长  崔积明
      近年来,招远法院在开展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中,确定了“当事人第一”的执法理念,契合了“以人为本”与“司法民主”的时代潮流。      
      一是加强对“当事人第一”执法理念的宣传,党组先后围绕9个专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讨论。
  二是制定《建设平民法院法官责任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把“当事人第一”执法理念贯彻到办案中;转变办案思维,方便诉讼,减轻当事人负担。四是细化量化考核,公开业绩档案,提高法官贯彻“当事人第一”执法理念的能力。五是奉行“每个法官都是宝贵”的原则,注意保护法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开发法官潜能,提高了司法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以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突破思想政治工作的“瓶颈”
      新泰法院院长  吴新安
      近年来,新泰法院积极探索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式,以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突破思想政治工作的“瓶颈”。一是实施法官津贴制度,提升法官的政治经济地位。二是实施法官职业保险制度,保障法官的职业安全。三是建立勤廉自律基金制度,鼓励支持法官勤勉敬业。四是狠抓物质装备建设,改善干警工作生活条件。新建了法院审判办公大楼,更新了交通、通讯工具和电脑网络等办公装备设施,为干警建设了20000余平方米的公寓楼。通过卓有成效的措施,有力地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公正廉洁的自觉性。2002年以来高质量地办理各类案件6万余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由于成绩比较突出,先后荣立了集体一等功,获得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并涌现出二批全国、全省法院系统及省级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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