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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法学调查研究

追求司法过程中的和谐
作者:许俊美  发布日期:2005-11-03 14:51:44 浏览次数:

      最近,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名法官,在深感责任重大的同时,我也陷入一系列思索之中:法官如何通过公正判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而促进社会的平衡运行;如何通过审理一个个具体案件,使诉讼双方口服心服,从而化解、消除社会的不和谐因素,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促使自己对几年来的审判工作进行了认真审视和反思。我自2001年底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共审理、审查案件150余件。所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撤诉率2003年达70%,2004年达90%;审理的再审案件调解率达30%。经我调解的案件,没有一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均做到了案结事了;所有再审改判案件没有一件缠诉、上访。总结取得上述成绩的经验,我的体会是:用“四心”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用“四功”处理每一起案件,用创新的精神解决疑难问题,自觉地为维护法律公正、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
      一、坚持“四心”,以情动人
      法官从事的是司法裁判工作,同时又是在做人的工作。检验一位法官的工作业绩,首先要看法官的思想素质,如果你不拥有富有感染力的人格魅力,当事人就不会与你真心沟通。根据自己的办案体会,我认为法官必须具备“四心”。
      公心。所谓公心,即在司法活动中,要胸怀公平理念,准确把握公正尺度,公正对待每一起案件,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在裁判结果上,努力做到实体公正,在求得结果的过程中做到程序公正。英国思想家培根在论及司法不公的危害时强调: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在工作中,我一直坚定一个信念:法官是一个寻求和实现公平与正义的职业,其职责就是通过具体的司法活动使法律的公正精神在现实中得以体现。如果因为自己司法不公,损害的不是法官个人的权威或个别法院的权威,而是整个法律制度的权威。有了这种信念,我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不管案件大小,不管案件有无他人过问,不管有无新闻媒体关注,都始终保持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公平对待每一当事人,始终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每一起案件在作出最后结论前,我总是换位思考,假如我是当事人,这样判会不会感到不公正,只有说服了自己后才做最后结论。
      爱心。所谓爱心,即在审判活动中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要充分运用手中的权力,忠实地服务于人民,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在审判工作中,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对于当事人,法官相对来说是强者,法官的一纸判决,几乎都关涉到当事人巨大的切身利益,个别案件还可能影响到当事人一生的荣辱和命运。因此,只有真正地拥有爱心的法官,才会自觉地在法律运用中体现法官的人文情怀,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个冷漠的人,是不可能成为一个称职的好法官的。我接访过一位欲自杀的上访者张某某,他曾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因不服原审判决多次赴省进京上访,并在中央军委门口制造事端企图自杀,我接访时他情绪激动并有轻生的念头。看到这种情况,我没有急于与其谈论案情,而是运用了心理学中的激将法,让其将愤懑彻底宣泄后,与其啦起了家常。经了解得知,他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上立过功受过奖,复员后在山东某地供销社干保管员,后因与他人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柴油被判刑,并被开除党籍,妻子也和他离了婚。等他的情绪稳定后,我才与其谈了案件的情况,告诉他,因他的案件未经中院复查,按程序省院先发函让中院对其案件进行复查。在他离开接访室时,他亲切地称我为大姐,答应我回去等待结果。在他离开的第二天,我给其家中打了电话,并和其家人谈了他在接访室的表现,让其家人注意他的行踪。后来他多次给我写信,我也多次与其电话交流,他的行为有了较大改变。在他的申诉被中院驳回后,他要求省院复查,表示只要省院复查不管结果如何,他将不再上访,经合议庭研究他的案件已调卷复查。通过这个案件的处理,我深深地体会到,对当事人怀揣着爱心,认真地为他们着想,不仅能解决问题本身,而且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拯救一个人的生活。做这样的法官,再苦、再麻烦也是幸福的。
      诚心。只要来打官司,当事人往往都带着恼怒、委屈、急躁等不良情绪,加之一些复杂的社会原因,不少当事人对法官或多或少地抱有一种不信任的情绪。这就要求法官一定要怀着一颗真诚之心,以诚待人,以诚感人,以诚服人。我审理的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南站支行与韩某某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一案,是一起再审案件,因案件在原审审理了3年,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南站支行败诉,其代理人给我打电话诉说原审法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并表示在山东胜诉的可能性很小,请求我快审走完程序好到最高法院申诉。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当即给代理人说了这样一段话“在法院审理案件不是一个人说了算,但请你相信我,作为案件的主审法官,如果案子有问题我看不出,是因为我的水平不到,但如果我看出了问题,我一定提交合议庭研究。”该案经合议庭研究,原审确实存在问题,在3个月内审结了此案,保护了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南站支行的合法权益。当我通知该代理人邮寄送达法律文书时,该代理人非要亲自来拿判决书,要见见我这位未见过面的法官。对当事人以诚相待,快速审理案件,是我在处理所有案件中把握的首要原则。我认为,审限是法官审理案件的最后底限,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基础上,案件审理的越快,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就越高。因此在我处理的所有案件中,都争取以最快的速度让当事人产生信任。我所审理的案件除有特殊情况的外,大都在审限内结案,其中二审案件在开庭后5天内审结的占到50%。青岛裕丰行贸易公司与香港高乐玩具厂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一案,当天开庭,当天调解结案。该案的处理赢得了双方,特别是港方当事人的赞誉:大陆法官的工作效率真高!”我到信访合议庭工作后,在合议庭积极推行即时接访制度,努力提高接访效率。现在全合议庭都能做到随叫随到,对上访人的材料当场审查,及时答复,无一起因拖延而导致事态激化的情形发生。
      耐心。但凡牵涉到法律纠纷,一般都是较为复杂的问题,往往头绪众多,矛盾重重,加之当事人中不乏钻牛角尖的人,有的人甚至本身就有偏执的性格。这一切都要求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一定要有较强的耐心,做细致的工作。在全国“两会”期间,我接访了这样一位孙姓上访者,他因儿子被杀害要求判被告人死刑到最高法院上访。因其反映案件是省院正在审理的案件,非要最高法院给个说法,在北京接访的同志让他回省院处理,但其不接受想继续留在北京。在北京接访的同志把电话打给了我,在了解了情况后,我与其通了电话,在电话中对他作出承诺,不管早晚我在接访室等候,把他反映的问题给相关人员进行反映,他最终同意了我的意见。那天晚上我在接访室等到晚上10:30分,当我与他谈完时,已是夜里11:30分。第二天一上班我又联系案件的承办人和他作了解释工作,最终让他满意地离去。象这样的例子很多。尤其2004年10月从事信访工作以来,我都是以“真诚、热情、理解、尊重、宽容”的信访理念,接谈每一个来访者,站在他们的角度想问题,切实为他们解决问题。
      二、运用“四功”,以理服人
      具备了上述“四心”,就能够与当事人获得最大程度上的沟通,但法官是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仅凭以情动人是远远不够的,更需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能够随时以理服人,要做到这点,必须苦修“四功”。
      看功。不管案件简单还是复杂,要把每一起案件的卷宗看透,了解案件当事人一审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的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情况。在阅卷的同时做好阅卷笔录,同时努力做到阅读笔录言简意赅。如有些再审案件,一审、二审形成的卷宗达十几本,证据材料较多,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案情,阅卷中我采取了集中阅卷、分别整理,按问题分类的方法,这样,一审、二审期间认定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在大脑中就象一张地图各有位置,在开庭时不用翻看卷宗,就能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了如指掌。
      听功。常言说,倾听是最好的交流手段。案件当事人对于倾诉的愿望更为迫切,因此,要想得到当事人的信任,法官的听功显得尤为重要。无论是庭审还是信访接待,都应坚持让当事人说完,对他们的冤屈耐心倾听,让其将愤懑彻底宣泄,再给予充分理解,使其在心理上得到安慰和解脱。如接待的刘某某上访案,他是因在文化大革命中打砸抢被判刑,此人自以为一肚子委屈,见了我就说个没完。我发现他不仅情绪激动,而且诉说的愿望也非常强烈,就给他倒了一杯水听他翻来覆去地说了2个小时。后来等我开口时,他的情绪已经稳定了许多,再做工作就容易多了。
      说功。法官审理案件不但要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地让当事人无论输赢都心服口服,这时一份好的口才是绝不能少的。办理案件时,凡有调解基础的案件,我都充分发挥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势,把握案件焦点,找出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利益,及时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注意倾听当事人的诉说,表现出较强的亲和力、感染力,把法理、事理、情理巧妙地揉和在一起,以法、以情、以理做好调解工作,使一件件僵持不下的纠纷得以平和解决。对于没有调解基础的案件,我也有针对性地做好当事人工作,将法律规定、法律标准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在审理青岛华荣起重设备公司与李某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我主持调解,劝服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侵权行为转化为合法使用行为,仇家变成了朋友。写功。审判活动是一门艺术,而其艺术产品最终以解释公正的裁判文书作为载体。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功能,既是对一名法官的基本要求,更是树立司法权威、增强裁判公信力的关键。我在撰写法律文书时,既要求结构严谨,叙事清晰充分,说理透彻准确,更要求内容平实,深入浅出,尽量让当事人看明白。我撰写的海尔电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日普电器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纠纷一案的判决书,结构新颖,层次分明,说理透彻,判决结论水到渠成,受到了最高法院民三庭的好评。
      三、用创新的精神解决疑难问题
      学而后知难。做了法官以后,自己愈发感到,法官业务水平的提高是永远没有止境的。作为省法院的法官,接触的案件都比较复杂,只有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不断提高自己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保证高质量地审好每一起案件。在办案实践中,我总是注重以创新的思维来解决一个个疑难问题。多年来,我养成了自觉学习的习惯,在系统学习法律理论知识的同时,把审理案件与研究审判实务结合起来,使许多案件的审理,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我审理的济宁玉堂酱园有限公司与济宁玉堂酱油厂企业名称侵权纠纷一案,因为有复杂的历史渊源,是一件比较棘手的案件,双方争执不休,十几年没有得到解决。接手这个案件后,我专门查阅了所有能够找到的相关案件的判例几十起,查阅文字高达10万字以上,最终形成了最为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审理中,我引经据典,很快就说服双方。考虑到本案的历史渊源和两个企业的发展,运用调解方式解决了纠纷,最终使两家企业自愿达成了协议,旷日持久的官司得到了解决,双方当事人皆大欢喜。双方谈起处理案件的感受时一致认为,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该案纠纷,既尊重了历史,同时也维护了两家企业的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也为解决一些带有历史遗留问题的类似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不断改革创新是做好工作的又一保证。到信访合议庭后,我总结出了一看二听三说四结的接访模式,看”就是先看当事人的申诉材料和一、二审的判决情况;听”就是听当事人的申诉请求和理由;说”就是在看材料和听其诉说的基础上,给当事人分析案件的情况;结”就是对当事人的提出的问题作出处理。凡是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合理的留下材料等待合议庭研究调卷复查;对经接谈明显感觉无理的,给当事人做服判息诉工作,经做工作后当事人还是想不通不服判的,向当事人交代清楚案件复查的程序后,再给其一次机会,调卷交复查合议庭复查一次,如果合议庭驳回其申诉,就要服判息诉。给每个无理上访人都作如下交代:法院不是万能的,上访解决不了现有问题,只能给国家带来麻烦,给自己带来损失,给家人带来担心。这样一套下来,一般来访者都已心服口服了。
      在信访合议庭的工作机制上,实施了一些创新举措:一是即时接访。一接到接访室的电话,即时接访,不让当事人等待。我们合议庭分管的地区没有出现过压访,没有一件因接访不及时造成当事人不满,合议庭的接访效率大大提高。二是电话接访。凡我接访过的当事人都留了他们的联系方式,同时把我的办公电话留给他们,有事通过电话联系。对长期上访老户,同时和他们约定,凡是他们赴省进京前都要给我打电话,对大多数当事人都起到较好的稳控作用。三是推行接访首问负责制,因在接访中会遇到当事人上访不是案件的问题,在遇到此种情况下,我都会帮助当事人联系,不轻易地应付当事人。四是变当事人上访为法官下访。对接访过程中遇到的年龄较大,多次赴省进京的上访老户,我会选择合适的时机到他的驻地给其做工作。如今年三月,在全国“两会”前夕,我利用到青岛开会的机会,到东营、潍坊、青岛三地做工作,对他们起到了很好的稳控作用。五是三级法院联合听证。对有一些无理的上访老户,现在,中央政法委正在启动涉诉案件终结机制,为了探索这一新问题,我到青岛做了一周的调研,对经中院驳回的5起案件,搞了三级法院联合听证,为下一步案件终结做好了准备。责任编校: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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