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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2004年美国大选
作者:齐延安  发布日期:2005-07-26 15:03:48 浏览次数:

      大选之年来到美国学习培训,给我们提供了近距离观察、思考美国选举制度的好机会。而且,在课堂教学中,也有一些关于美国选举制度的内容。通过学习与亲身感受,使我们加深了对美国选举制度的理解与认识。
      美国选举制度富有特色,是一种选民直接选举和选举人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制度。首先由各州的选民投票选出本州的选举人(各州选举人的数目同该州在国会中的议员人数相等,全国50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共有538名选举人);然后再由各州选举人组成选举团,集中在本州的州府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如果一位候选人在一州赢得投票选民中的多数,则该州所分配的选举人票全部属于该候选人。例如,克里在马里兰州赢得了投票选民中的50%以上,马里兰州的10票则全部属于克里。最终获得过半数人的选举人票 (270张)的候选人当选为总统和副总统:2004年大选,布什以286张选举人票当选,克里得252张选举人票。另外,在2004大选之年选举的还有435名众议员和34名参议员及各州州长等要职。
      一、美国选举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民主演进过程
      选举制度属于宪法范畴,它的演变与一国政治制度变迁紧密相关。美国选举制度是在不断演变过程中逐步走向民主、完善的。它产生于1789年华盛顿任职期间,但公众选举是从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开始的。当时,只有拥有土地的白人男性公民具有选举法,民主范围与程度相对较低,而且在美国宪法巾并没有关于选举的具体规定,选举制度是随着选举实际运作逐步以宪法修正案形式确立的。自十九世纪:二十年代,美国选举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大多数州废除了土地权、宗教信仰对选举的限制。1870年第15个宪法修正案确立了黑人男性公民的投票权。1901年,第一部关于总统选举的法律产生。1920年第19个宪法修正案承认了女人的选举权。1944年,最高法院宣布只有白人享有完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规定违宪。1964年第24个宪法修正案取消了财产状况对选举的限制。直到1965年,国会才通过法案,彻底废除了种族、财产、受教育情况等对选举的限制。1971年第 26个宪法修正案将拥有选举权的年龄由21岁降低为 18岁。美国选举制度的演变历史告诉我们:民主具有渐进性,而且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人类行为的积极推动。所以,民主政治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义不可能等待而至。
      二、美国选举制度是一种真实的“游戏规则”
      由美国特殊国情及发展历史所决定,美国人的规则意识特别强。由美国国家体制所决定,由谁担任总统虽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是由程序产生,程序推演过程决定一切。因此,美国选举制度特别注重程序。在程序没有结束之前,你可以对谁当选总统进行评论、判断,但它是不确定的,永远只能是一种猜测。美国自 1860年形成了共和党、民主党轮流坐庄的局面,并于 1912年对政党总统候选人实行党代会选举。两党候选人经过党代会选举产生后进行角逐,然后由选民作出最终抉择。例如,民主党候选人克里是在10名党内候选人中于2003年秋季角逐产生的。而布什因为在位,其他党内人士的影响无法与之抗衡,共和党候选人选举结果只能是布什。我们虽然不能排除美国选举中有政治交易或赤裸裸的金钱交易,但是,一切交易都必须最大程度地公开化、桌面化,必须遵守法律确定的规则,按照规则要求开展“游戏”。即使一旦产生分歧,美国也具有化解分歧的机制。大家一定还记得2000年布什与戈尔竞选,因为佛罗里达州计票问题两党发生分歧,最终最高法院判决不再手工计票,从而宣布了共和党候选人布什获胜。
      三、美国选举制度运作过程是一个极度透明、公众参与的过程
      当我们一踏上美国的土地,就能感受到大选所带来的热闹气氛。人们经常议论大选,广播、电视关于选举的评论、报道更是铺天盖地,两位候选人也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巡回演讲,接受采访,表明主张,以赢得选民。9月1日、2日,电视台全程转播布什与克里选举程序内的电视演讲。9月30日、10月8和13日,是两位总统候选人举行竞选电视辩论(President De- bate)的日子,更是选举中精彩纷呈的时刻。总统候选人举行竞选电视辩论形成于1987年,并作为总统选举的重要传统延续下来。本次三场电视辩论分别在迈阿密大学、华盛顿大学和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举行,都是晚上9点进行,时间90分钟。辩论由电视台资深主持人主持,候选人面对面轮流回答问题,相互进行辩论、攻击,借以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为自己赢得选民。有一些问题是来自于到场的观众,由主持人从中选择并排列顺序,从政治主张、国家安全到个人信仰、家庭生活无所不有。辩论结束后,电视台还根据候选人在辩论中发表的意见,开展事实调查(fact check),对观众进行现场采访,对布什、克里在公开辩沦中的表现进行评判,请现场的观众给二人打分、投票,发表自己的意见。
      在美国,由于公众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公众的国民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都比较强。同时,选举透明度的提高,也刺激了公众的参与意识与热情。公众不仅可以通过媒体了解选举的动向,而且可以了解国家过去的发展、今天竞选人的治国方略,还可以发表自己对国事的看法,还可以通过选择自己中意的候选人,把自己的主张尽可能地带进国家未来的发展。据美国媒体报道,2004年大选投票选民高达一亿二千万,投票率达到60%,是自1968年以来注册投票率最高的一次。1968年投票率是60.8%。
      四、美国选举制度运作的重要辅助条件是传媒业的发达
      美国传媒业的发达为选举过程的公开、透明提供了重要的前提。电视、广播、报刊一直在美国选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当电视机在美国家庭普及以后,电视的作用日渐突出,特别是自1968年民主党在芝加哥第一次电视直播选举大会后,电视的作用日益突出。我曾经专门抽出时间搜索、研究过美国的电视频道,包括有线电视在内一共约有912个频道,有节日的频道超过300个,大约是328个。可以说是极度繁荣。在这些频道中,绝大多数都有关于选举内容的报道。目前,无线电视媒体对选举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自己属于商业机构,不适合更多地承担选举宣传的责任,应由有线电视更多地承担。因此,无线电视台对选举的报道除了收费广告之外,有逐步减少的趋势。
      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在美国,网络技术已经渗透到了生活的各个方面,互联网也成为现代传媒的重要方式,大量信息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影响着美国的经济、社会生活,并为选举过程的公开、透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美国大选过程中,两位候选人都设有自己的竞选网站,不仅大量的竞选经费筹集通过网络完成,而且通过互联网上的广告网站扩大自己的宣传。在整个美国大选期间,选举成为互联网各大网站竞相关注的热点。
      媒体的发达促进了选举过程透明度的提高,而选举之年也为各媒体带来了商业机会,各媒体从选举宣传广告中赚取了高额利润。截止2004年8月底,克里用在广告上的费用为4450万美元,布什用在广告上的费用高达7050万美元。据美国媒体报道,2004年大选共和、民主两党竞选广告费用超过了6亿美元。
      五、美国选举制度运作过程是一个多种声音并发的过程
      选举本来就是一种竞争。没有任何竞争的选举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选举。有竞争,必然有攻守、有碰撞、有妥协、有成败。可以想象,在美国没有形成共和、民主两党轮流坐庄局面以前,选举过程中的声音更加嘈杂、多样。两党轮流坐庄之后,出于竞争的需要,两大阵营也会发出不同的声音,在竞选规则允许的情况下,相互对抗、攻击,极力使对方的弱点暴露,包括从治国方略到个人人格的任何方面;美国在选举过程中表现出的多种声音,通常会给人一种“滑稽游戏”的感觉。但这在更大程度亡只是人们的一种错觉。美国就是美国,美国社会有着独特的运作机制,有时看似嘈杂、滑稽,而实际上杂而不乱、杂而有序。在嘈杂、滑稽的表面背后有着严格的游戏规则与程序。
      2005年1月6日,我去联邦最高法院参观,在国会北侧草坪上遇到了反对布什当选的公众集会,约有三百人。从演讲者的演讲和集会者打川的标语看,都是民主党的支持者或者就是民主党:聚会非常热闹,不仅架起了音响设备,不断有人登台演讲,发出一阵阵的欢呼声,而且,在草坪一侧低矮的水泥台阶上有专人负责发放印制精美的反对布什的材料。集会者高举着“布什是法西斯(fascism)”和“美国民主是一个骗局(U.S.democracy is a fraud)”的标浯,打出了布什张着血盆大口,咬住自由女神脖子,鲜血淋漓的画像:他们提出的口号是“重新击败布什(Redefeat Bush)”,并信誓旦-旦地高呼“我们能够做到(We can do it)”。在国会一侧和聚会、演讲者的周围,远距离地布满了警察,有一些是骑警。虽然不能否认警察对聚会者会有高度的戒备心理,但看上去非常轻松、白然,你聚你的会,我值我的勤,大家相安无事,各自从事着自己的事情。而坐在白宫里的布什压根就不关心是谁在高举着他咬住自由女神脖子、鲜血淋漓的画像。反过来讲,如果有聚会者冲击国会或其他违背规则的举动,不仅警察不会坐视不管,而且关心的还有国会与布什。这就是美国式的民主。你骂你的娘,我做我的总统,大家互不相干。
      六、美国选举制度运作是一条金钱铺就的道路
      一项制度的运作成本对制度先进性具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美国选举制度的运作,非美国的富裕程度无法完成。但是,巨额费用支出也是多年来不断延续、发展的结果,并非一朝一夕所形成。更重要的在于美国确实富有,能够筹集到足够的竞选经费,而且,在美国人的理念和规则中,并不以低成本运作作为追求目标。美国是典型的市场经济制度,选举制度的运作也带有浓厚的市场经济色彩。媒体宣传和广告,不论是当权者、在位者,还是挑战者、非在位者,都要一样地支付费用。
      美国选举制度的运作,需要金钱作为物质基础。 2000年布什和戈尔竞选共花费6亿美元,国会选举花费超过10亿,每个参议员平均花费700万美元,每个众议员平均花费85万美元。2004年大选截止到10月 31日,布什筹集的经费达到了2.72573444亿美元;克里达到了2.49305109美元。2004年民主、共和两党支出的6亿美元广告费比2000年大选增加了30%。在美国,选举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经费制度。例如,美国选举制度规定在两党确立候选人之后,联邦财政给每个候选人7500万美元,但自己筹措的经费就不再用于选举,只可作为政党的经费。所以,有人说“总统走进门宫是金钱铺就的道路”是有一定道理的。
      2004年11月2口,是美国的大选投票门,我们参观了设在College Park内一所学校(Paint Branch School)内的投票点。据在场负责人介绍,马里兰州从 1957年开始启用专门用于投票的便携电脑箱—经过事前登记的选民,携带驾照或其他在登记时使用的有效证件,依次从工作人员那里领取投票电子卡(类似于宾馆的电子钥匙卡)进行选举。投票点工作人员都是志愿者,可以从州政府领到每天200美元的补助:从参观考察的情况看,尽管两党竞选经费中不包括用于选举设备和组织选举所支㈩的费用,但高运作成本确实也换来了选举装备和选举条件的改善。
      七、美国选举制度在美国政治和国家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坦率地讲,虽然美国大选略显嘈杂、富有表演成份,但美国选举制度却是真实的,而且就美国国情而言,也是适合美国现实的一项制度。美国选举制度运作过程,使公众具有了更多参政议政的机会,使公众对国家事务的知情权、表达意愿权和选举权得到了充分尊重,使公众能够更多地与上层、核心领导圈在同一层面上思考、讨论和研究问题。而且,竞选过程中的表白、辩论、攻击和承诺等表演,使国家发展的政策和战略更为明晰、准确,为今后社会经济的发展廓清了道路。更为严重的是,选举制能够促使当选者形成对选民的基本责任。虽然当选者未必能够完全履行他的承诺,不会直接对每一个选民负责,但这种制度确立了当选者为公众负责的基本前提与机制,有利于选民对当选者进行监督,也有利于当选者严格进行自律、兑现自己的诺言。因为你不履行诺言,公众会意识到自己作出了错误选择,在四年之后、换届时就会把你换掉。同时,选举运作过程也一定程度地集中了公众的智慧与能量用于国家发展。
      我们要做睁眼看世界的爱国者,要用宽广、理性的态度对待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成果,包括对待美国的选举制度。美国的选举制度,我们不可能照搬,但是美国选举制度所体现的一些运作理念与机理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因为我们无法否认,伴随着国家的民主进程,选举规则本身所具有的精神与应当拥有的理念会逐步渗透到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来,选举制度的有效运作将成为我们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责任编校: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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