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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新闻案件传真刑事

十二年纠纷一朝结 百余名职工致谢意
焉荣竹为此专门作出批示
  发布日期:2005-06-08 14:38:18

  一个企业赖帐不还长达12年,一个企业追讨等待12载春秋。近日,当这笔标的额达558万元的欠款在“物归原主”时,受害企业的百余名职工再也按捺不住感激之情,联名致信地方党委、人大的主要领导,盛赞烟台中院的执行法官。为此,省委常委、烟台市委书记焉荣竹作出批示:“只要我们认真依法为民办事,群众是会真心拥护我们的。”

  1993年7月,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达纸业公司(下称发达公司)与哈尔滨市外联经济贸易公司(下称外联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钢坯合同,哈尔滨市锻压机床厂(下称机床厂)为外联公司提供了担保。合同签订后,发达公司如期交付了定金,外联公司未能按时履约。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发达公司向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1月,一审法院判决原告发达公司胜诉,作为被告担保方的机床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由于外联公司早已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绝境,根本没有执行能力,赔偿义务便转由担保方机床厂承担。可该厂却有意设置层层障碍,拒不履行应尽义务,加之当地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致使一审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重重阻力,难以顺利执结。    

  2003年8月,发达公司向烟台中院提出提级执行的请求。该院执行局立案后,执行人员面对被执行人避而不见、煽动职工阻挠执法等困难和阻力,一方面求得上级法院帮助和指导,另一方面不辞辛苦做各方面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受害企业于2005年3月19日拿回了全部欠款。发达公司百余名职工在写给烟台市委、市人大领导的信中说,案件的执结,是烟台法院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他们为有这样的好法官而感到无比地自豪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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